浅析伊斯兰法的婚姻家庭法[阿拉伯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阿拉伯语论文 责任编辑:艾米尔更新时间: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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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婚姻家庭法的内容家庭是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一定亲属间的社会生活组织。它是传统伊斯兰教法的确认的唯一社会单位、伊斯兰教法中的穆斯林"家庭法"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姻的基本形式。穆斯林男女之间的婚姻结合,即"尼卡赫"。这是一种以宗教伦理道德为基础的普通民事契约、尼卡赫婚姻通常划分为三种类型,既有效的结合(沙希赫)。无效的结合(巴提尔)和不正常的结合(法希德)。十二伊玛目派还承认一种短期的结合,称为"穆塔"。首先来看有效的结合,即符合伊斯兰教伦理规范的合法婚姻,由此产生夫妻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丈夫赠予妻子一定的聘礼,并赡养妻子;妻子有义务服从和服侍丈夫,有权支配夫妻公有财产和私产?相反,无效的结合(婚姻),是指违反伊斯兰教伦理规范的婚姻,在法学上不产生任何的权利和义务。导致无效婚姻的因素,必须是无法派出的。永久性的因素?按照哈奈斐教法律派的规定,构成无效婚姻的因素有七种。符合其中之一,即构成无效婚姻,这七种因素是:(1)血缘关系(2)姻亲关系(3)抚育关系(4)不正当的男女关系(5)以不合法的方式复婚(6)违反......(论文页数是:1页)       [继续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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