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法看巴勒斯坦建国[阿拉伯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阿拉伯语论文 责任编辑:艾米尔更新时间: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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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历史,巴勒斯坦人民建立独立主权国家的要求不是被忽视,就是因其他原因而推迟。尽管巴以和平进程启动以来,巴以双方曾朝着巴建国方向前进了一步,但这一过程充满了反复与曲折。巴建国为何如此艰难,除有领土、宗教、国家利益等原因外,还有国际法法理上的因素。本文试从国际法角度来略论巴建国问题。 一、国际法有关国家和对国家承认的规定 国际法规定:国家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素:有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但并未规定国家的边界必须确定无疑,承认国家领土的界线可以没有划定,甚至可以是存在争论的这样一个现实);政府;主权(国家的根本属性和独立自主地处理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巴建国的历程就是积极争取具备上述四要素的过程。国家是组成现代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享受国际法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力者。由此可见,巴一旦建国,即成为一个国际法法学实体,巴以关系就是在权利与义务上平等的国与国的关系,巴即可独立参加国际政治和国际法学关系,在国际上缔结有效的条约和协定,接受和派遣正式外交使节,享受国际法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在国际法......(论文页数是:4页)       [继续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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