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及越南“两廊一圈”规划的逐步落实,中国对越南的直接投资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将有更大的发展。但由于政治、法学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对越南的直接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都比较高,发生投资纠纷的几率也比较高。而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的争端解决机制不够完善,纠纷解决途径不通畅,中国投资者维权困难1。一、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学渊源及解决模式广义上的投资争端主要包括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政府之间、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国民之间对于国际投资方面的争议,而狭义的投资争端仅指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政府之间对于投资方面的争议。关于广义上的投资争端中的中国投资者和越南国民或公司等民间主体之间对于国际投资方面的争议,按照属地管辖准则,法学渊源比较单一,即2017年7月实施的《越南投资法》。该法第十二条规定:一方是外国投资商或外资公司或外国投资商之间发生的纠纷,可通过越南法院、越南仲裁、外国仲裁、国际仲裁、由纠纷各方协商成立的仲裁组织进行解决。狭义意义上的投资争端,即投资人与地主国之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论文页数是:4页) ,越语论文题目,越语专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