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宋朝对大理国与越南的治策[越南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越南语论文 责任编辑:Nguyễn Thị更新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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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将大理国与交趾(元之安南)同列为《外国传》,这是宋人的看法,亦是后来元人的态度。宋朝之前,大理国和越南同属于中原王朝的郡县,宋朝立国后,大理国和越南都建立起了独立的地方政权,元以后,大理国和越南分别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乃至到清朝后半期法国人侵后,越南正式脱离中国版图成为东南亚地区独立国家之一。历史上,中原王朝的治策对中国边疆的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对宋朝时期宋对大理国和越南的治策进行比较探讨不仅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而且还具有现AS*o一、宋朝对大理国与交趾的共同治策宋朝自立国之始便将大理国和越南视为化外,不予统 一。由于奉行“欲理外,先理内;内既理则外自安”的治国理念,宋朝主张“治国在乎修德尔,四夷当置之度外”,①即国家施政应集中精力防御“内患”,对外则“慎守祖宗疆土”,勿“劳民动众,贪无用之地”②。建隆三年(962)宋太祖就以“德化所及,蛮夷自服,何在用兵”为由放弃对大理国的统一,乾德三年(965),宋军平蜀后,王全斌又主张“欲乘势取云南”,太祖“鉴唐天宝之祸起于南诏,挥玉斧划大渡河以西曰:‘此非吾有也。’”④“宋挥玉斧”......(论文页数是: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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