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越南国会审议通过并颁布《教育法》。该法总则第三条第一款界定了越南教育的性质:“越南教育是具有人民性、民族性和科学性(tính nhan dan,dan t?c,khoa h?c)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以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之基础。”[1]这一总则条款从国家立法的高度提出了对于越南教育的两大基本课题,一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理论与形态发展,二是以教育的人民性、民族性和科学性(以下或统称为教育“三性”)为主要指标的教育现代化发展。自1945年的八月革命后,越南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制度的形成决定了越南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其历史必然性;教育的人民性、民族性、科学性得以作为当代越南教育基本纲领之一的提出,则缘起于1945年越南独立之后文化的重塑。1943年,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秘密发布了《越南文化纲领》,指出在法国殖民体制内的越南文化表现为反民族、反科学和反人民三大特征。[2]纲领提出了越南文化重塑的三条路径,即文化的民族化(dan t?c hóa)、大众化(??ichúng hóa)和科学化(khoa h?c hóa)”,期待经由“三化”的改造,赋......(论文页数是:6页) ,越南语论文题目,越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