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三届国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国防安全教育法》(30/2017/QH13号法学)。现将全文翻译如下:根据51/2001/QH10号决议修订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1992年宪法,国会颁行国防安全教育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调整范围本法规定国防安全教育的准则、政策、基本内容、形式;机关、组织的国防安全教育任务、权限,公民的国防安全教育权利和责任。第二条适用对象1.越南机关、组织、公民。2.有责任遵守本法和国防安全教育相关法学规定的在越南居住、活动的外国组织、个人。第三条用语解释本法对以下用语作如下解释:1.国防安全知识包括越南共产党对于国防安全的观点体系,国家对于国防安全的政策、法学;民族建国卫国传统和军事技能。2.军事技能是实践军事技术、战术必要的基本内容之能力。第四条国防安全教育目标对公民进行国防安全知识教育,以发扬爱国精神、建国卫国传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尊心,提高履行国防安全任务、保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的意识、责任感和自觉性。第五条国防安全教育准则1.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和法学,受越南共产党领导、国家统一管理。2......(论文页数是:6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语论文题目,越南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