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段译诗的形式上来看,张译似乎是对原诗的绝对“忠实”,从字词的排列,到句子结构,甚至是标点符号,几乎都与原诗一一对应。然而,诗歌是一种最感人的文学形式,诗人应用的一切语言和艺术技巧,都是为了创造一种整体的效果,而诗歌的翻译,也要努力去再现这样一种效果。张译看似与原文形式一一对应,实则没有体现出原诗的节奏感,所选字词平庸,句子结构松散,未能再现原诗那种轻盈、空灵的美感。这其实正是对原诗的“不忠”。在余光中的翻译中,为了符合中文的表述习惯,以及结构的紧凑,所有破折号均省去,在尽可能贴近原诗形式的前提下,部分字词的位置作了必要的调整,以满足音韵、节奏上的需要。每一节中双数行押韵,单数行以“四顿”代“四音步”,双数行以“三顿”代“三音步”,较好地体现了原文格律上的特征。在用词上简洁凝练,“不曾”、“安息”、“以身殉”、“唇际”,这样的字句朴实又有诗意,句子结构紧凑而有节奏感,从整体上再现了狄金森的风格,使读者完全感受到女诗人对美与真的执着追求。读他的译诗时,似乎可以想象诗人的灵魂附着在译者身上,译者“成了天才的代言人,神灵附体的乩童与巫者”(余光中,2002:177),达到了傅雷所说“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傅雷,1984:80)之境界。 二、用优美地道的中文,做法汉文学翻译 既然文学翻译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创作,那么译者就算不是作家,也要有作家一般驾驭文字的能力。表现在文学著作的法译汉中,就是要有相当的中文水平,能用地道、流畅、优美的中文来再现原作。 谈到中文的地道和优美,就不能不提到余光中先生关于中文西化趋势的关注。他在一系列文章中谈到了关于目前中文发展趋势的忧虑。他指出,从新文化运动至今,白话文一直受到西方语言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又可以分为“善性西化”和“恶性西化”。“善性西化”可取,“恶性西化”则不可取。造成“恶性西化”的原因,一是读英文的直接影响,二是看翻译著作的间接作用。因此他认为,关于维护中文的简洁、优美,译者负有重大责任。 余光中认为,当今中文受到的严重污染,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公式化“翻译体”的泛滥。他举了大量实例来印证这种机械套用式的“翻译体”对中文的危害。例如,见“when”就“当”,见“and”就“和”,见“-ly”就“地”,见“if”就“如果”,还有遇到名词复数一律加“们”,不适当地套用被动语气,滥用代名词、介系词等。此外,目前中文的翻译和创作著作中,“的”字的使用可说是泛滥成灾,因此他特别提出着名的“的的不休”之说。英文形容词在词尾和语法组成上变化多端,而中文里全都交给“的”字去承担的话,则往往造成句子冗长繁杂,文意纠缠不清,失去了节奏和美感(余光中,2002:178)。 余光中不仅对公式化的“翻译体”进行讨伐,呼吁译界人士为维护中文的纯洁而努力,自己也身体力行,在翻译实践中为广大译者树立了值得效仿的榜样。下面就以他翻译的法国诗人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一首变体十四行诗英伦:一八一九年(England in 1819)为例,看他如何巧妙处理原诗中大量出现的形容词和定语从句,从而避免陷入“的的不休”的困局。 原诗:An old,mad,blind,despised,and dying king—/Princes,the dregs of their dull race,who flow/Through public scorn—mud from a muddy spring;/Rulers,who neither see,nor feel,nor know,/But leech-like to their fainting country cling,/Till they drop,blind in blood,without a blow;/A people starved and stabbed in the untilled field—/An army,which liberticide and prey/Makes as a two-edged sword to all who wield—/Golden and sanguine laws which tempt and slay—/Religion Christless,Godless—a book sealed;/A Senate—Time’s worst statute unrepealed—/Are graves,from which a glorious Phantom may/Burst,to illumine our tempestuous day. 译诗:又狂又盲,众所鄙视的垂死老王——/王子王孙,愚蠢世系的剩渣残滓,/在国人腾笑下流过——污源的浊浆;/当朝当政,都无视,无情,更无知,/像水蛭一般吸牢在衰世的身上,/终会朦朦然带血落下,无须鞭笞;/百姓在荒地废田上被饿死,杀死——/摧残只有,且强掳横掠的军队/已沦为一把双刃剑,任挥者是谁;/法学则拜金而嗜血,诱民以死罪;/宗教无基督也无神——闭上了圣经;/更有上议院——不废千古的恶律——/从这些墓里,终会有光辉的巨灵/一跃而出,来照明这满天风雨。 原诗在语法结构上十分复杂,翻译难度相当大。全诗是一个完整的长句,前十二行是八个名词中心词构成的长长的主语,第十三行才出现了谓语“are graves”。这样庞大的结构在中文里是无法保持的,余光中在译诗中便化整为零,用一串的短句来对应。原诗中有六个作名词修饰语的定语从句,四个所有格形容词,九个动词分词,还有15个正规形容词,如果都用“的”来翻译,则一共要出现34个“的”字,这样的译诗会让读者读得万分吃力,诗歌简洁含蓄的美感荡然无存。以第一句为例,如果简单地译为“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这样的中文就实在是太可怕,更谈不上什么诗性的语言了。余光中在翻译中省去了不定冠词“an”,将“君王”缩成“王”以直接搭配“老”字,再用一个“又……又……”的结构,将原来长达21字的句子缩短至13字,原来的六个“的”也只剩下了一个。结果经过余光中的巧妙处理,整首译诗中只出现了七个“的”字,全诗结构紧凑,语言流畅,诗意盎然,显示出余光中高超的中文水平和非凡的创作才能。 三、英美诗歌翻译中的格律问题 一般说来,作家而兼事翻译,难免会让译文受到自己创作风格的作用。特别是在诗歌翻译中,由于译诗是相当感性的,译者自己的格调就更容易渗透到译文中去。余光中在承认这一点的同时,又举出了“性格演员”与“千面人”这一对譬喻,来阐述关于诗歌翻译的见解。他说,如果译者在翻译各种风格的诗歌时都脱离不了自己的调调,那就只能算是个“性格演员”,演什么角色都摆脱不了自己的味道。而真正理想的译诗中,“最好是不见译者之‘我’的。在演技上,理想的译者应该是‘千面人’,不是‘性格演员’”(余光中,2002:36)。 因此,他主张译诗应尽量注意原文的格式与音律之美,译文体裁以贴近原文为依归。凡是韵律诗译出来必然押韵,译自由诗则不然。译者必须细心领会和分辨不同诗人的风格,如爱伦·坡擅长头韵,佛洛斯特爱用单音节的前置词和副词,艾略特喜好复音节的名词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译者的风格笼罩原文(金圣华,2006)。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