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西地区是多民族聚居之地,少数民族语种众多,很多已经是濒危语言。少数民族语言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保护民族平等、传承民族文化、维护语言生态发展等方面有重要影响,本文从语言政策、民族聚居和语言使用群体的认同等几个方面对濒危语言的生存和发展进行了研讨。 [关键词]广西地区 濒危语言 语言保护 语言消失的现象在历史上一贯存在,但是在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极大加剧了文化和语言之间的接触和作用,强势语言对弱势语言的渗透和作用也前所未有的加大,从而导致部分语言的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减少,语言消失的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这引起了语言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民族学家等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法国布里斯托大学哲学系Anderew Woodfield教授曾感叹道,“没有人愿意看到这么多语言死亡,但是它们好像注定要死亡。”目前,语言濒危现象已经成为语言学界热烈研讨的主题之一。 一、广西地区民族语言状况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多。除汉族外,共有55个少数民族。据有关专家统计,目前拥有将近130种语言。但是其中很多少数民族语言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衰微。 广西地处华南,是多民族聚居之地,民族语言尤为丰富。据广西通志•少数民族语言志记载,广西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语种不同,包括:壮语、苗语、侗语、水语、彝语、仫佬语、毛南语、仡佬语、京语等。 语言,尤其是没有书面形式的语言,离开了使用者就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条件,就好像植物离开了土壤一样。日本语言学家Yamamoto说过,单纯的人口数字不是语言形式的准确标志。但是,使用人数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够说明问题的。因此,使用者的数字是它的濒危形式的一个直接标志。 在广西地区的各个少数民族语言中,各个语种都存在着使用人数逐年下降的趋势。以其中的仡佬语和仫佬语为例,仡佬语有布流、哈给、多罗三种方言,其中,布流方言的使用者有800多人,哈给方言的使用者有300多人,多罗方言的使用者已经降至几十人。并且仡佬族没有本民族文字,是以汉字为本民族的共同文字,目前也只有少数老人懂仡佬语。而仫佬语面临的情况更为严峻,目前仅有两位80多岁的老人会讲,已经是名副其实的濒危语言。 二、少数民族濒危语言存在的必要性 首先,语言平等一直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体现了我国各个民族的平等。我们知道,语言文字不仅仅是人们的交际工具,同时还是民族的重要标志,是民族的象征,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表示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语言文字是维系民族地区人民的感情纽带,尊重他们的语言文字,就意味着尊重少数民族的人格。从这个角度来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功能,就能看出其在调节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中所起的特殊影响。 其次,语言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语言不仅是思维的工具,是社会文化的载体,同时还是维系民族感情的纽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除了政治上的象征意义外,还有许多不可取代的社会功能。它是少数民族人民的交际工具和少数民族民族的重要标志,更是各个民族文化的载体。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文化传统,通过语言文字的使用对其文化进行传承。广西地区存在着多种民族语言,正因为这些语言的存在,才让我国的语言园地呈现出多样性,也才使我国的民族文化更为繁荣,广西地区的多民族文化并存发展,各具特色,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交流融合,和谐共生,这为文化历史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等学者提供了宝贵的探讨材料。 第三,语言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既丰富又复杂。如果把世界语言比作一个花园,每一种语言都是花园中的花卉,那么任何一种语言的消失都将使花园失去一种风景,都将是人类文明的巨大损失。另外,从语言自身来讲,语言也需要多样性的存在,正如生态环境具有多样性、人类与环境才能和谐健康地共同发展一样。语言也是宝贵的智慧财富,每一种语言都提供了对事物的不同看法。不同的词类、不同的语义范畴、不同的词汇对比等等,都启发了语言学探讨的不断深入发展。对广西地区濒危语言的探讨除了具有语言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的普遍意义之外,还具有语言类型转换探讨、语言接触与混合语问题探讨以及历史语言学探讨等多方面的价值(限于文章篇幅,暂不赘述)。 三、濒危语言生存和发展的几点思考 1.语言政策确保濒危语言生存环境 建国以后,我国实行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政策。在宪法中,对我国的语言政策作了这样的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也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证本地方各组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从法学上确保了各民族语言文字享有了平等的法学地位,保障了各民族有选择使用符合自己需要的语言文字的平等权利,这从根本上体现了我国各民族平等的民族关系,也体现了我国关于语言多样性和生态性发展的支持。 我国十分关心少数民族语言的发展,致力于推行建立良好的民族语言发展环境。广西地区是我国最大的壮族自治区,如在1992年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于加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在壮族聚居的地方,政府部门要根据需要配备壮文翻译,使用壮文参加考试与汉语具有同等效力、在执行职务时力争做到同时使用壮、汉两种语言文字等。同时还提出加强对壮语文的新闻宣传,各壮族聚居地要积极转播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的壮语广播节目,根据当地需要办好壮语节目,要进一步办好民族报刊、出版民族图书,等等。 因此可以说,国家政策上的支持,是民族语言发展的基本保障。 另外,针对广西地区民族复杂的语言情况,我国在20世纪多次开展在广西地区的民族语言调查,主要有30年代以李方桂为代表的西南边民语言调查,50年代中国科学院语言探讨所和少数民族语言探讨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调查,80年代以来中国社科院民族探讨所、中央民族学院以及广西民族学院组织的西南民族语言调查。这些调查为我国进一步制定语言政策提供了可靠翔实的依据。 2.民族聚居为濒危语言的生存和发展创造环境 汉语是我国的民族共同语,大多数的人在大部分公共场合使用这种语言。尽管从整体上看,广西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处在不平衡的双语语言环境中,是弱势语言,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在民族聚居之地,民族语言又是可以与汉语并用的交际语言,甚至在一些场合是主要的并且具有鲜明排他性的交际语言,如在少数民族家庭内部,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公共场所,在歌会、婚丧嫁娶等一些大型的社会活动上等。 在广西地区,各少数民族普遍聚居,境内有壮族自治县、瑶族自治县、苗族自治县、仫佬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世居的地方。这是濒危语言生存的基本要素,因此,维护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生活环境关于保护濒危语言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覆盖面较小、使用人数较少的语言来说,使用者群体聚居一地是保证语言传统延续下去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这样可以保持语言结构的独立性和稳定性。由于居住在共同的地域环境中,有共同的社会文化基础,有共同的语言交际内容,使用者彼此之间使用民族语言交际的频率较高,这样对长期保持语言结构的高度一致性起着重要影响。很多调查结果均显示,聚居的环境利于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 另外,民族聚居环境也有利于减少语言内部异同,使民族语言的使用者感受到使用民族语言交际的便利性,增加交际信心。另一方面,在现在这样多语共存的社会环境中,同一语言的使用者之间还可以增强群体的认同感。如在象州县聚居的壮族,原是当地的土着民族,由于具有较强的封闭性,与外界的交往甚少,长时期在内部通行壮语,因此能保持自己的语言习惯,有“宁卖祖宗田,不忘祖宗言”的说法。他们在族群内部极为重视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族群内的长者认识到了并利用壮语在日常行为规范中的影响,不仅本民族的社会规范、价值观念和行为原则通过壮语的使用得以传承,加强了民族意识和凝聚力,而且也加强了对壮语的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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