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少数民族法语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法语教学论文 一、少数民族法语教学的近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留学生论文少数民族地区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少数民族学习外语早已成为时代及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新要求。这一新的要求从以英语为主要语言工具,发展到以多语种为交流手段的新的高度。这其中,法语作为联合国及其他众多国际机构的官方语言,随着少数民族地区同法国、法语国家及国际机构的交流活动与行政往来的日益增多,成为少数民族小语种学习的重要选择之一。 迄今为止,在我国经过教育部或省市教委批准设立,并已招生的法语系学科点已达到40余所,但是其中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母语授课的高中毕业生进行招生的却几乎没有。因此,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法语多是以二外课程为主要教学形式。另外,在中国高校学科发展与国际接轨这一趋势的推动下,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学生与法国大学和其他国家法语地区的学生交流、学术交流活动也越来越多,法语教学也时常在学校内部以培训形式存在。此外,除了高校内部的法语教学活动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也加大了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法语的需求。本文针对这一近况,针对少数民族法语教学中所遇到的困难进行思考与略论,根据法国的对外法语教学理论与新的语言评估参考标准,研讨通过目的语直接教学及课堂真实材料使用的可操作性。
二、少数民族法语教学的特殊性及制约因素 1·教学语言问题 由于上面提到的大学招生近况的限制,能以法语为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非常少,而这些能够进入法语系的少数民族学生也常常是在初、中级教育阶段中,以汉语为辅助语言进行学习的学生。在教师储备上,能用本民族语言进行法语授课的少数民族老师更是少之又少。因此,针对少数民族的法语教学通常是通过汉语这一非母语,即第二语言为媒介进行的。在一些少数民族院校,由于二外课堂上,班级中汉族和各个少数民族学生混杂在一起,一些老师没有注意到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语言的特殊性,经常将法语与英语进行对比,这更使得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在通过英语这一第三语言为媒介来学习法语。这种做法大大增加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法语的难度,使学生容易对各个知识点的理解产生曲解。 2·教材问题 目前,专供少数民族学生使用的外语教材缺乏,专供少数民族学生使用的法语教材根本没有。而现存的法语教材也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近况。 20世纪80年代上海外国语大学编纂了《法语》,之后北京外国语大学也编写了一套6册教材《法语》。90年代初北外对其教材进行了重新编写,新版了这套名为《法语》的教材。这些教材在当时无疑是法语教学的骨干教材,而且直到今天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法语教学理论与措施的进步,特别是CECR①的出台,体现了法国对外国学生学习法语的实用性的特别强调与要求。而我国的法语教材确是一成不变,教材的内容早已与当今的法语学习需求与社会实用需求相差甚远。教材中的中文讲解由于是针对专业法语学生的,其体现的法语语言学价值远远大于其实用价值,而这种汉语专业术语化的讲解,关于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更是加大了理解的难度。
三、解决方案 1·教学语言 19世纪法国的法语教育界推出了针对外国人学法语的直观教学法(la méthode directe),从19世纪末开始随着法国对外政策的变化,法国希望法语不再仅仅是以一种文学语言进行对外传播,而是一种有助于其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的交流工具。[1]这一新的需求使得直观教学法又增加了一个新的教学目标,即实用目标,认为“语言是交际的方式、工具和手段”。法语教学论文下载[2]直观教学法是在对儿童学习母语并掌握母语的过程进行深入探讨后总结出的一个学习外语的措施。它的主要准则为: 不使用相同意义的母语词汇为媒介进行法语的词汇教学。教师在解释词汇的时候可借助于其他简单词汇及物体或图像,而不要机械地翻译。其目的是使学习者更早地以法语进行思考和表达,而不是一味地翻译。这样的语言学习法以一种直观的方式进行。 口语表达不要以写作形式为媒介。这一准则强调语音的正确掌握并把书面语言看作口语的书面笔记。 法语的语法教学以归纳式为主。即老师不能直接将语法规则解释给学生,而是通过提供大量的例子,帮助学生自行做出推论总结。同时,语法教学要求优先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语法的口语练习。 我们可以看出直观教学法中的各种教学技巧都在强调法语教学过程中尽量避免母语的使用,因为母语常常成为正确并直接理解的绊脚石。而这一理论正可以解决少数民族学生法语教学中不得不通过汉语甚至英语学习而产生的困难与问题。所以在教学中我们要尽可能早,并尽可能多地用目的语法语直接进行教学。但是这需要教师在教学中对以下几点多做注意。 第一,学会在教学中借助语言以外的工具进行说明,如物品、图像、视频等等,并适时地使用肢体语言。第二,对各种口语与笔头练习进行清楚的说明时,要尽量以简单的语言对题目要求准确地说明,使学生完全理解与体会练习的模式与目的。如果感觉学生并没有充分理解,则可以通过不同的表达方式或举例说明。第三,要根据学生的水平使用不同的语速,并注意发音。学生对外语的理解,尤其是在初学阶段,需要一段时间对一门新的语言的音素进行准确的辨别和对这门语言的节奏进行适应。法语的语音比较难,语音规则也较为复杂,在各种外语当中它也可以算是语速较快的语言之一,所以授课教师在以法语直接教学时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语音、语调及语速。第四,学会使用不同的表达措施。在用法语直接进行授课时,最容易遇到的困难是在老师解释之后学生不能完全理解,并希望老师立即用母语或其他语言进行比较说明,这时授课教师应学会在求助于其他语言之前,尽可能多地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进行说明。比如,在初级阶段,向学生进行提问:“Qu avez-vous fait hier?”(您昨天做什么了?)如果学生不能理解的话,可以换另外一种提问方式“Qu est-ce que vous avez fait hier”,如果还不能理解,还可以换最为常用的口语形式“Vous avez faitquoi hier?”在各种尝试不见效的情况下,则可以使用大量的例子进行说明。比如,老师在提问后,可以用肢体语言假装代一位同学回答“Hier,j ai faitdu sport.”(昨天我做运动了。)在举例时只举一个例子是不充分的,要举一反三,使用各种学生们已经会的单词造简单的句子,让学生自己推出各种回答所对应的老师所提的问题是什么。这就是法语直接教学法中所推崇的、学生自己根据既有的语言知识在不借助母语的情况下进行推理的启发式教学措施。[3] 综上所述,在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法语教学中,我们要尽可能地使用法语直接进行教学,避开学生通过汉语或其他关于他们来说也是外语的语言去学习法语,避免产生理解偏差。当然,这一措施也并不是完全禁止使用汉语教学,在适当的时候,老师,特别是学生也希望对自己的理解进行已知知识范围内相同语言价值的确认。总之,用法语直接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教学,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但正因为法语教学理论所倡导的这一模式在世界各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留学生论文并通过法语联盟(Alliance Fran aise)在继续推广,我们的法语教学也应对此予以重视,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2·补充真实材料 ①欧洲统一的语言参考标准CECR。 欧洲理事会于1997年规定了欧洲统一的语言参考标准CECR (Cadre européen commun deréférence pour les langues),一共分为六个等级,并于2001年出版了英语、法语、德语、葡萄牙语版本,之后于2002年出版了捷克、匈牙利、意大利与西班牙语版本,这样欧洲各语言的教学与评估统一了参考标准。这六个级别(A1,A2,B1,B2,C1,C2)代表着学生所应达到的水平,所包括的语言技能有听、读、写、连续的独立口头表达与对话。在这份长达200多页的文件中,对语言的实用性与对真实材料的理解的要求贯穿始终,提出考察目标为语言能力、社会语用能力和实用能力。[4] 少数民族法语教学主要集中于初中级阶段,其相对应的标准为A和B。A1要求可看懂一些通告、海报和产品目录,A2则要本论文由外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法语论文范文,英语论文,论文,英语论文,法语论文,留学生论文,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