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在阿拉伯人的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主要归因于法学与宗教之间的密切关系,“伊斯兰法是伊斯兰学说的缩影,是伊斯兰生活方式的典型体现,是伊斯兰教本身的精髓和核心”。[1]作为一个典型的宗教法,对伊斯兰法尊崇其实表现出来的是对宗教的虔诚。由于哈里发一人身兼政治和宗教两职,人们一般认为阿拉伯社会是一元制的,即政教合一的专制统治。但实际上,这种看法并不完全符合实际,在古阿拉伯帝国中,宗教与政治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对立与斗争,这种斗争的此消彼长关于同期的司法理论与实践有着直接的作用,而伊斯兰法的特点又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后期伊斯兰社会的社会形态和特点。因而考察古代阿拉伯伊斯兰社会的政教关系对伊斯兰法的作用对我们认识伊斯兰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一、麦地那时期(一)麦地那时期的政教关系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的创始人,是安拉的使者,也是伊斯兰教义上最后一位先知。这样的特殊身份使他拥有绝对的宗教权威,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宗教立法权、解释权。同时,他又是新的伊斯兰国家的缔造者,以真主的名义和强大的军事力量统一了阿拉伯半岛的各部落,是真正的军事和政治领袖。所以先知的统治是完全意义上的政教......(论文页数是:5页) ,阿拉伯语毕业论文,阿拉伯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