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于7世纪初在阿拉伯半岛兴起之后,很快就通过陆上和海上两条丝绸之路向东传入中国。根据《旧唐书》与《册府元龟》记载,永徽二年(651年)八月乙丑“,大食国始遣使朝献”[1]。通常人们把这一年看作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始。1980年杨州唐代墓葬出土饰阿拉伯文“真主至大”的釉彩背水壶,它是唐代穆斯林礼拜前用的汤瓶物证,表明伊斯兰商人已经构成唐代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伊斯兰教鼓励其信徒到中国来寻求知识,同时进行商业贸易,交流手工业技术和创造财富。这样,唐代的首都长安以及广州、泉州、扬州等沿海城市,便成为多数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波斯商人的主要“留住”之地,经水子立先生考证:武则天在位的天授年间(690~692年),仅广州、扬州、泉州阿拉伯人即多至数以万计。至于长安、洛阳等地的阿拉伯、波斯商人亦很可观[2]。不过,为避免概念上的混乱,笔者在此所使用的唐代伊斯兰商人概念,特采纳白剑波先生的说法,即唐代的伊斯兰商人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大食、波斯裔的中国穆斯林商人,即史籍所称的“蛮裔商贾”;二是大食、波斯、回纥、突厥及西域其它地区的少数民族中有的穆斯林,他们与唐廷之......(论文页数是:8页) ,阿拉伯语专业论文,阿拉伯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