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迹特征概述笔迹特征作为笔迹鉴定的专业术语,历来是笔迹鉴定学探讨的重点。笔迹鉴定学在我国的发展已将近60年,对笔迹特征的理解也逐步系统化、客观化。1984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教科书将笔迹特征定义为“一个人笔迹不同于他人笔迹的具体征象”;1998年警官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笔迹检验》将笔迹特征定义为“个人笔迹具体征象,是个人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特性的表现”;200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大全·文件检验》将笔迹特征定义为“特指人们通过文字的书写运动形成的字迹及外部征象”;2003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文件检验学》中将笔迹特征定义为“笔迹学中的专门术语,它是个人笔迹的具体征象。笔迹特征指文字书写外部形象所反映出的特点和个人书写技能、书写习惯特性的反映”。时至今日,笔迹特征的定义较为稳定成熟,是指个人书写习惯特性在其笔迹中表现出的各种笔迹征象,是书写人书写习惯的反映形象。笔迹特征是认识个人笔迹特性的客观依据,图具有客观性、非规范性、规律性、多样性以及系统性等特点[1],其总和反映个人书写习惯的特殊性。笔迹特征不同于一般的......(论文页数是:7页) ,阿拉伯语论文,阿拉伯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