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成功举办以及中越“两廊一圈”的启动,为广西与越南开展更深入更全面的贸易合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越南已连续7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边境贸易成为广西对越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对边境贸易结算的近况、存在问题进行初探,提出了推进中越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对策与建议。 上述结算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越南盾不坚挺,中方银行开在越方银行的往来账户基本上是零头寸。而越南银行开立在中方银行的往来账户上保留的人民币头寸也不多,因此,不管哪一方的边贸结算银行要完成边贸结算,都只能通过“地摊银行”来获得结算所需的对方国家现金。鉴于银行对“地摊银行”的依赖,使“地摊银行”业务规模随着银行边贸结算业务量的放大而扩增。 (2)民间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地摊银行”结算、交易双方直接现钞结算、个人储蓄账户划转三种方式。 一是“地摊银行”以其方便、快捷、守信迎合了从事边贸业务的经营者和跨境旅游者对货币的兑换及短期融资需求,因此,随着广西边贸蓬勃发展,“地摊银行”也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现存“地摊银行”超过300家,多集中在越南芒街一带,每家地摊银行每日资金周转头寸40-50万元不等,规模极其庞大。“地摊银行”的结算流程如下:以中方客户汇出人民币到越南为例,客户只需要与摊主谈好人民币对越南盾的汇率,然后将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存到摊主指定的账户,摊主确认收到款项后,即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越方的“地摊银行”向越南的收款人付款。从整个结算和清算流程上看,“地摊银行”实质上并没有实现人民币和越南盾跨境流动。但“地摊银行”拥有商业银行无可比拟的特殊、灵活的头寸内部平盘模式。“地摊银行”一般将吸收的人民币头寸存入在中方银行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吸收的越盾头寸存入在越方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每当一家“地摊银行”有头寸不足或头寸需求时,其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其他“地摊银行”调剂头寸划转入账,以此完成头寸平补。 二是不借助第三方媒介,由交易主体直接用现钞结算或通过个人储蓄账户划转的方式。现金结算在广西边贸结算史上曾经盛行,近年来随着非现金化结算方式的兴起,现钞结算规模逐渐萎缩,现今在只有部分边民互市贸易、走私贸易采取现钞结算方式。个人储蓄账户划转方式是指结算双方均在边境银行开立个人储蓄存款账户,当货物买卖成交后,卖方直接将货款转入对方储蓄存款账户。这种结算方式快捷便利,适用于部分边民互市贸易。 二、当前中越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中越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业务无法实现人民币跨境通汇 当前中越本币结算是本币并不实现跨境流动的结算模式。即中方进口时直接向银行支付人民币,由银行完成汇兑后向越南出口商直接解付越南盾;越方进口时同样直接向银行支付越南盾,银行完成汇兑手续后则直接向中方出口商解付人民币。本币在对方国家不“落地”。尽管当前外汇局统计人民币结算占比高达90%以上,但这只是从中国单方面角度而言,客户付出和收入的均为人民币;从越南角度而言,其客户付出和收入的均为越盾。实际上是中越两国货币共同参与银行双边本币结算,人民币在边贸结算中并没有充当支付工具。 (二)中越货币官方汇率的缺失使本币结算受制于“地摊银行” 人民币和越南盾均为非自由兑换货币,尚未形成官方汇率,在当前银行本币不能直接通汇的结算模式下,中越银行本币结算或汇兑业务产生的外币头寸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平盘,缺乏有效的清算手段。同时受越南盾一直处于贬值趋势的“擎肘”,我国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愿在往来账户中保留越南盾余额,头寸平补依赖于“地摊银行”。“地摊银行”作为人民币/越南盾汇兑业务的唯一经营者,掌握了大量人民币、越南盾头寸,因此掌握了中越边境人民币与越南盾市场汇率的控制权。“地摊银行”通过操纵和垄断边贸结算汇率,对银行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并且从汇率的波动中获取大量差价。 (三)高成本的现钞调运抑制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由于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在越南流通地域范围有限,人民币货币职能发挥有限,仅限于消费支付及部分边境贸易结算,很少作为投资和贮藏货币,本币现金回流的愿望高。但是跨国调钞成本大、风险可控性较差,同时现钞调运涉及两国之间协调边防、交通、枪支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得现钞调运无法开展。尽管2004年6月越南官方允许越南商人在经其批准的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但其银行迟迟未开办,使得人民币跨境通汇一直无法实现。 (四)清算渠道的“梗阻”制约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由于越南盾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时,需将其折算成本币,记载相应的会计账务,再以本币录入相应的系统中,这不仅增加了业务人员的工作量,作用了资金的划拨速度,同时也制约了本币结算业务的快捷和便利,进而作用了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同时由于边贸结算未能直接纳入我国的清算体系,加大了资金流通监管的风险,如对越方公司在我方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边贸结算专用账户资金流向和用途缺乏管理,又如对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未加限制,“地摊银行”可轻易地以边民证甚至以居民身份证开立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未落实实名制监管要求。 (五)中越两国政府缺乏有效沟通和合作机制 中越两国官方至今未达成有效的合作机制,现行支付与结算协议执行不畅,是阻碍人民币结算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现行支付与结算协议对中越双方银行间互开立往来账户、清算措施、头寸调拨、汇率决定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在边贸本币结算业务当中,中越双方银行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清算机制可以将外汇头寸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内部进行消化,造成边境地区汇率、汇兑业务、结算业务均由地下经济掌控,银行处于被动地位。 三、推进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建议与对策 (一)确定人民币和越南盾的一个区域性官方牌价 人民币、越南盾均为非自由兑换货币,这是制约边境银行清算的首要问题,要扫除这一障碍,必须由两国官方确定一个区域性官方人民币/越南盾牌价,在边境区域允许人民币与越南盾可自由兑换。中越两国央行应理顺人民币与越盾等周边国家货币的汇价形成机制的关系,重新修订双边结算与合作协定,协商约定两国汇率决定方式,同时约定两国边境银行开展双边货币自由兑换业务,为下一步推进人民币结算铺平道路。 (二)健全中越银行清算合作机制,将人民币与越南盾头寸平补纳入银行清算体系 银行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头寸平补过渡依靠“地摊银行”,促成其成为市场汇率制定者,成为阻碍中越本币结算以及货币自由兑换的最大障碍,要摆脱银行对“地摊银行”头寸平补的依赖,必须从有效的途径解决银行头寸平盘需求。 一是鼓励国内商业银行在越设分支机构,开办越盾业务,通过银行内部解决越南盾头寸消化问题。二是通过双边银行互相开通对方本币业务、建立双本币清算账户,使两国公司可以自由选择结算币种、自由开立各本币账户,充分发挥结算主体选择结算币种的市场意愿,实现人民币跨境通汇。三是由两国政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出资设立共同汇兑基金,行使边贸结算银行清算行的角色。人民银行可在越方央行开立越南盾计息清算账户,越方央行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本国商业银行实时与本国央行进行头寸调剂,再由两国央行之间进行两个清算账户之间最终的调剂。现钞的调拨也收归两国央行负责。 (三)建立人民币回流机制,疏导人民币境外流通渠道 建立中越人民币现钞回流机制畅通人民币回流渠道可防止人民币无序回流对我国货币政策环境造成的冲击。应把通过银行结算方式作为最主要的回流渠道,应推进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在越南的延伸使用,逐步形成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一是通过我国商业银行在越南设立分支机构开办人民币业务,并与支付系统连接,实现实时清算,使境外人民币回流的快捷性、有序性得到提高。二是中越两国的本币结算银行可在我国的商业银行设立人民币和越南盾清算账户,并通过互设的双本币结算账户进行头寸清算和资金调剂,人民币账户可与支付系统连接。其积极意义主要是:一是能实现全程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二是能降低汇款、清算等相关费用。三是加速资金周转和提高头寸划拨的灵活性。 (四)扩大中越双边经贸人民币结算范围和提高清算服务 在银行双边本币跨境汇路畅通、正规金融结算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一步在大贸和更广范围内推进人民币结算,提高清算服务质量。一是通过加强中越两国政府合作,进一步拓展人民币结算的范围,将其扩大到贸易和投资领域。二是给予人民币结算一定的扶持政策,对人民币结算的公司给予配套的清算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本币清、结算账户设置,允许中方公司设立越南盾账户和越方公司设立人民币账户,为双方本币真正“落地”提供落地点。四是丰富本币结算工具,已领先越方的结算工具类型和灵活多元化的结算服务,满足交易主题多元化的结算需求。 [责任编辑:舒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