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朝(1802—1945年)是越南最后一个王朝,在阮朝的行政建制中,京畿和直省是中央直辖的最高地方机构,其下设有府和州、县两级,在边远和少数民族较多的地方,设有州、县土司。虽然出现过农文云等土官叛乱,但土司制度的存在,为阮朝巩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还是发挥了值得肯定的积极影响。本文利用《大南实录》《大南会典事例》等相关记载,对越南阮朝的土司制度进行初步研讨。一、阮朝立国的政治与文化基础越南中圻以北的红河流域,自秦始皇平岭南设三郡为始,便作为秦汉至隋唐帝国整体的一部分,与中原地区形成一体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唐末战乱为转折,原唐安南都护辖地分离势力逐渐滋长,先有吴权驱逐南汉割据交州,后有丁部领平定十二使君建立大瞿越国(968—980年),此后更有前黎(980—1009年)、李(1010—1225年)、陈(1225—1400年)、胡(1400—1407年)、后黎(1428—1789年)及西山阮(1778—1802年)等朝代迭兴,至阮朝建立前,越南已有近千年的独立发展历史。从前黎朝开始,历代安南政权在军事上,不断向南攻伐占城(占婆)拓展疆土,迄至阮朝建立,已囊括今越......(论文页数是:7页) ,越语毕业论文,越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