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社会化是越南政府在1997年提出的一个重要决策主张,在当时引起了越南全社会上下的强烈反响,它是对教育与社会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一种新诠释,其含义是指“教育是全社会事业,要实行全社会办教育,全体民众享受教育。国家财政给予教育培训适当投资,同时依靠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包括各个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赞助,民众捐助,学校通过科研、生产、社会服务、技术开发等自筹途径等等;挖掘社会潜力办教育,包括挖掘教师队伍、艺人、社会优秀人才的潜力,充分利用校外资源和技术基础来发展教育培训事业。”越南《教育法》第12条将其表述为:“发展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国家和全体人民的事业;国家在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占主导地位;鼓励学校类型和教育形式的多样化;鼓励、号召各组织和个人参与到教育发展事业中,并为其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关注教育事业,配合学校达成教育目的,建设健康、良好的教育环境。”教育社会化上升到了法学层面,成为越南教育中的一项政策。1.越南教育社会化的形成过程教育社会化由最初萌芽到立法成为政策,是多种因素造成的。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越南教育一直由......(论文页数是:2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语论文题目,越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