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称冲突”是指实力相差悬殊的行为体之间的跨国武装对抗,它通常表现为强势方对弱势方的武力干预行为或由此引发的战争。按照一般逻辑,不对称冲突的强势方更具备控制战争的进程和结果,使其按照自身目标运行的能力,但现实情况往往并非如此。不对称冲突的强势方时常被迫放弃自己既有的军事、政治及经济目标,选择提前从战争中撤离。那么,在物质实力占据明显优势、凭借其军事力量可以在战争中获胜的情况下,强国为何不愿将战争进行下去,在其目标尚未完全实现的情况下求和?在不对称冲突中,强势方关于战争的态度为什么会发生由积极到消极的转折?其背后的机制又是如何运作的?这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一、文献评述和本文的略论框架以托夫特(Ivan Arreguín-Toft)为代表的学者关于不对称冲突的结果进行了战略角度的解释,并归纳出冲突双方战略选择与战争或武力冲突结果之间的相关性。[1]杨少华在托夫特探讨的基础上指出,弱国单方面采取的战略类型决定了不对称冲突的结果。[2]这些战略层面的略论框架旨在解释为何弱势一方在不对称战争或冲突中能够实现“以弱胜强”,相对忽视了强势一方、特别是其国内力量在战争......(论文页数是:7页) ,越南语论文,越南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