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越南一直稳步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其中国会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取得了尤为明显的成效。由于工作关系使然,笔者对此也予以了格外关注。虽然我国国情与越南有较大差别,但中越不仅地理相邻、文化相近,而且同属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越南国会(地方称人民议会)在机构设置、职权范围、运作方式等方面有不少相近之处[1]。探讨略论越南改革的经验得失,对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然有一定借鉴和参考价值。本文拟从介绍近年来越南国会的主要改革情况出发,就其中几个重点问题结合完善我国人大制度展开进一步研讨,以期抛砖引玉。一、越南国会改革的基本情况越南国会(全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设立于1946年1月[2],是越南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影响。1992年越南通过的第四部宪法规定:“国会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最高权威,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是唯一的享有立宪和立法权的机关。”国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两次代表大会(通常为5月和10月)[3]。1986年越共六大提出革新开放后,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论文页数是:5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语专业论文,越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