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国和泰国之间的农产品零关税协议的落实,中国和泰国之间的农产品流通明显加速发展,市场争夺更为激烈,尤其是水果市场给中国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和严峻挑战。但是,中泰两国气候存在较大的异同,使得两国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贸易互补性。本文通过对中国与泰国的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进行探讨,研讨了如何发掘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合作潜力,采取何种方法来更好地应对农产品零关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零关税;农产品贸易;贸易互补 [中图分类号]F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7)46-0136-02 1中泰农产品贸易零关税的主要内容 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实现区域经济的整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构想,旨在全面推动中国和东盟之间的经贸关系发展,最终历经双方多轮艰苦而卓有成效的谈判与合作,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在2017年如期建成。 货物贸易自由化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首要内容,考虑到东盟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各不相同,尤其是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4个东盟新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10/1协议》)根据各方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关税削减时间表,详细规定了不同成员国、不同商品的减税幅度与减税时间。并且特别提出了“早期收获”条款,分行业制定减税时间表。早期收获计划从2004年1月1日开始,首先对500多种产品实行降税,主要是《海关税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农产品,还有少量其他章节的产品,具体包括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鱼、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活树、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部分国家的椰子油、棕榈油、植物油等也列入“早期收获”计划中。 在中国和东盟之间2004 年开始落实的“早期收获”计划中,中国与泰国先行一步,于2003年10月1日开放实施。2003年6月,中国与泰国两国商务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对于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也就是本文所说的“蔬菜水果零关税协议”,泰语论文网站,这是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第一份零关税协议。协议约定从2003年10月1日开始,中泰双方就水果、蔬菜两大类188 种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实施零关税,即中国对泰国出口的蔬菜类商品关税税率由13%降为零,水果关税税率从14%降为零,从泰国进口水果类关税由17%降为零。这188种果蔬主要包括食用蔬菜和木薯、甜菜根等植物块茎,以及山竹、荔枝、杨桃、苹果、柑橘、龙眼等水果和坚果类产品。 协议规定的零关税主要有三层含义: (1)受惠商品范围。“蔬菜水果零关税协议”涉及的188种蔬菜、水果产品,无论其最惠国税率高低,关税均适用协定的零税率,但是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税率不变。 (2)原产地的规定。即进口的受惠商品必须提供泰国政府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并有具体的样式格式规定。 (3)直接运输规则。零关税产品必须符合“完全获得”的原产地规则,且符合“直接运输规则”。 理论上说,“蔬菜水果零关税协议”实施后,中国进口的泰国蔬菜水果的销售价格应该平均有17%的降幅,因为原产泰国的蔬菜水果综合平均税率由30%降低到13%,13%为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税率。 2零关税协议对泰国的作用 21泰国水果和蔬菜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泰国能从零关税的协议中获得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效益在于泰国所生产的热带水果和蔬菜等类农产品可以以较小的成本,自由地进入到中国的内地市场。这一市场是一个广阔而且发展潜力非常大的市场,而且泰国的多样化农产品从而也能够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要。这样一来为泰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繁荣带来了强大的动力。 22有利于促进泰国经济增长 降低关税使得泰国的贸易量明显增长,泰国国内的厂商将受益,因为可以降低成本,最后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并且拉动泰国的GDP增长。从目前的结果看,泰国国内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6409亿美元几乎倍增至2017年的30139亿美元,获利比较多,同时意味着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泰国农产品贸易顺差将扩大。 23中泰农产品出口相似度提高导致竞争不断加剧 由于中泰两国农产品的出口相似度迅速提高,因此两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通过上文的略论,2017年在中泰双方各自出口位于前十位的农产品类别中,中国与泰国有7类产品是相同的,从市场相似度指数来看,中国与泰国农产品排名前10位的出口市场中有7类产品相一致。因此,零关税导致中国和泰国这些相似度很高的农产品在很多市场领域对泰国的同类农产品产生了挤占效应。 3零关税协议对中国的作用 31为北方水果带来新的市场份额 根据作用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果的因素略论,区域经济一体化内的成员国之间如果产品互补性越大,则竞争性越小,进而使得自由贸易区建立所产生的福利水平就越有可能更高。因此,零关税使得中国和泰国之间具有互补性的农产品将获得新的贸易市场份额。中国对泰国具有互补性的农产品种类主要存在于中国的北方区域,这些水果主要包括苹果、梨等水果。就中国和泰国而言,由于泰国人口仅将近6千万,加之每年泰国自身出产的水果种类非常多,因此,中国所生产的热带水果进入泰国市场的可能受到的自然限制较大。而在中国北方所出产的苹果、梨等温带水果,应当可以在泰国获取较为广阔的市场份额。因此,新的零关税贸易框架协议下,中国进行泰国市场的开拓应该是很有空间的。 32削弱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当两国相互取消30%的关税后,对中国农产品,尤其是对和泰国出口结构相类似的一些农产品(如热带水果等)的国际贸易发展非常不利。中国的沿海省份,例如海南、广东、云南以及福建省等,与泰国的气候条件非常相似,出产的农产品基本一致,因此,市场更为深度的开放使得中国上述省份的农产品的出口受到了不利的作用。同时,由于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是泰国出口创汇,获取国家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因而在泰国十分注重对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农产品加工业链条的延伸,这进一步对中国出产的热带农产品的出口产生竞争威胁。 中国和泰国之间实施农产品零关税协议之后,泰语论文网站,同时泰国还采取了一些注册、检验检疫等技术壁垒来限制中国农产品的大量涌入。而且中国相比起泰国的大规模外向型的水果产业,其农产品出口产业发展还很不成熟,存在产品深加工不够、集约化程度低、保鲜储运技术陈旧等,同时又缺少专业人才和资金支持,所以使得中国农产品在应对冲击时降低了竞争力。 33导致农产品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农产品零关税也进一步扩大了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逆差。从1996年到现在,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处于逆差,其中马来西亚和泰国是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最大的两个东盟国家。 由于中泰两国之间进出口的农产品种类相似度很高,泰国凭借自身领先的农业基础和农产品贸易经验,使得其向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增速虽然波动较大,但一般都高于中国向泰国的农产品出口增速,中泰两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竞争呈现出越来越激烈的趋势。 4应对农产品零关税的对策建议 中国和泰国对于农产品零关税的实施,给中国农产品对泰国的出口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但与此同时,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也受到了泰国农产品的强力冲击,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针对农产品零关税安排实施以来,中泰两国之间农产品贸易出现新的变化,中国必须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方法加以应对,以求迅速增加自身的出口规模。 41扬长避短,优化结构,摆脱相似性 中国需要充分利用农产品零关税协议,认真充分地探讨中国在温带经济作物如玉米、大蒜、辣椒等蔬菜和一些温带水果方面的比较优势,优化农业资源的配置,促进农产品结构的调整,迅速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因为泰国在热带水果、天然橡胶、谷物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上处于优势,所以可以利用农产品零关税协议,进一步加大这些农产品的进口规模,这样可以降低中国国内资源成本相对较高的农产品(如谷物、糖料等)的播种面积,转而增加中国温带作物(如玉米、小麦、大蒜、苹果、梨等)等优势农产品的播种面积,通过提高这类农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来增加中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总量和出口金额。关于以热带水果等农产品为主的受到冲击比较严重的广西等南方各省区,可在充分调整热带和亚热带大宗和优质农产品生产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加快建设一批面向泰国等东南亚市场、具有产品优势的果蔬基地,通过对我国有限的农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来促进我国农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尽量避免和摆脱中泰两国之间农产品贸易之间的相似性。 42加大研发,做精做深,产业创新,实现增值 中国需要借助产业升级和转型的时机,通过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从而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在面对同属发展中国家的泰国时,并不占有明显的价格和成本优势,所以中国的农产品想要在和泰国等农业大国的农产品贸易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要升级改造原有的劳动密集型农业发展模式,利用高新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开发绿色产品,同时对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升自身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3优势互补,共同开拓 中国可以利用与泰国在农产品方面的互补性,共同开拓区域内其他成员国或地区的出口市场,一起参与更为广泛的国际竞争。例如综合利用泰国丰富的农产品原料资源和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资金优势和一定程度上的技术优势,积极探讨如何实现泰国提供农产品原料,中国进行食品加工和销售的产业分工模式。 参考文献: [1]孔媛中泰农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实证探讨[J].甘肃科技,2017(19). [2]王元,刘冬梅,陈诗波大湄公河次区域(GMS)主要国家农产品贸易竞争力探讨[J].中国软科学,2017(2). [3]张华贸易保护背景下的农产品反倾销及其应对探讨[D].杭州:浙江大学,2017. [4]赵华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作用及法学对策[D].西安:西北大学,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