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零关税下的农产品贸易背景2002年11月4日,朱鎔基总理和东盟十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和东盟从2017年起将全面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进程,2017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即文莱、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将建成自由贸易区,双方大部分产品的关税降到零;2017年和东盟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建成自由贸易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方法,双方的贸易将完全实现自由化。2003年6月18日,中泰两国商务部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泰王国政府对于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从2003年10月1日起,中泰果蔬产品零关税协议正式实施。协议具体包括三层含义:受惠商品范围、原产地的规定、直接运输规则。按此互惠协议,对中泰双方水果、蔬菜两大类188种农产品的进出口实行零关税。泰国果蔬提前实现了以零关税的优惠进入中国市场。这就是早期收获计划”的一部“分。2003年10月来,中国对泰国......(论文页数是:4页) ,泰语论文范文,泰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