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食物和工业原料,它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农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作用,投资期限长,赢利能力相对较低,因而一些农业生产经营项目难以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各国政府为了弥补金融市场的不足,普遍设立了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我国于1994年设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 ,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活动,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发行的业务范围较窄,经营亏损严重。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加强了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针对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不足,有必要通过对中国与东盟中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较好的国家进行比较略论,借鉴其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活动的经验,以促进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完善和发展。一、中泰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比较1.组织结构与职责比较各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组织结构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第一类为单一结构,即只有一个金融机构,没有或只有很少的分支机构。这种结构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组织形式简单、灵活,但因为没有延伸到广大城乡地区的众多分支机构,难以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的零售业务,因而往往只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批发业务。这类农业政策性金......(论文页数是:4页) [继续阅读本文] ,泰语专业论文,泰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