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中期开始,亚洲的很多国家相继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中国和泰国也未能幸免。不同的是,泰国避免了割地赔款,而清政府不仅割地赔款,还给人民带来了血腥的灾难。这与当时两国政府采取的外交政策、国家心态和社会改革密切相关。一、外交策略比较19世纪中叶,国际局势急剧变化,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争夺殖民地的斗争愈演愈烈,亚洲成为其角逐的主要场所之一。面对强敌吞并的危险,泰国曼谷王朝选择了积极而又灵活的外交策略。早在1826年,泰英就签订了通商条约,但英国对此条约并不满意。拉玛三世在位时,泰语论文,英国曾派使节到泰国,要求重新修订该条约,但不得要领。拉玛四世蒙固王继位后,英国又拟派使臣鲍林来泰修订该条约。而蒙固王在鲍林来泰之前就去信表示欢迎,并建议鲍林最好在1855年4月或5月抵泰,泰语论文题目,于是双方签订了《鲍林条约》。该条约除规定英国在泰国享有领事裁判权外,还允许其在泰所有的港口与泰国居民进行自由贸易;英国臣民可在曼谷长期定居,并可在曼谷周围购置或租赁房屋地产;在贸易方面,英国商人可直接和泰国的个人做买卖而不须经第三者干预,等等。尽管该条约使泰国丧失了某些主权,但是,当我们冷静的审视《鲍......(论文页数是:3页) [继续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