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概述及相关环节日语商谈实例(一)[日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日语论文 责任编辑:花花老师
更新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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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总结了国际贸易实务的相关特点,阐述了具体操作程序,并以日语商谈实例进一步说明。 中国论文网 [关键词]国际贸易;贸易实务;日语商谈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7)44-0174-02 日本是与我国一衣带水的邻国,也是我们的重要经济合作伙伴,在对日贸易中需要我们既有一定国际贸易知识,日语论文题目,又要掌握相关的日语表述技巧。下面以国际贸易实务概述为主线,配以相应环节中的日语商谈实例,从国际贸易实务概述及相关环节日语商谈实例(一)、国际贸易实务概述及相关环节日语商谈实例(二)两篇文章为读者在中日贸易交流中提供便捷途径,此文是第一篇文章。 1 国际贸易实务相关特点 国际贸易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难度大、变化快的特点。因此,凡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不仅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知识和技能与措施,而且还应掌握略论和处理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以确保社会经济效益的顺利实现。现归纳其特点如下: (1)交易双方处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洽商交易和履约的过程中,涉及各自不同的制度、政策方法、法学、惯例和习惯做法,情况错综复杂。稍有疏忽,就可能作用经济利益的顺利实现。 (2)国际贸易的中间环节多,涉及面广,除交易双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商检、运输、保险、金融、车站、港口和海关等部门以及各种中间商和代理商。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作用整笔交易的正常进行,并有可能引起法学上的纠纷。另外,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的成交量通常都比较大,而且交易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外来风险。所以通常还需要办理各种保险,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3)国际市场广阔,交易双方相距遥远,加之国际贸易界的从业机构和人员情况复杂,故易产生欺诈活动,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货款两空,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4)国际贸易易受政策、经济形势和其他客观条件变化的作用,尤其在目前国际局势动荡不定、国际市场竞争和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以及国际市场汇率经常浮动和货价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国际贸易的不稳定性更为明显,从事国际贸易的难度也更大。 2 贸易实务概述图解 下图概述了商谈成立后,交货装船一直到货款结算的整个过程。现就每个过程的具体操作介绍如下。 3 国际贸易实务的具体操作程序 3.1 询盘 指交易的一方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而多数只是询问价格。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称作询价。 3.2 发盘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也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学上称之为“要约”。发盘可以是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发出,也可以是在没有询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发盘一般是由卖方发出的,但也可以由买方发出,业务上称其为“递盘”。 3.2.1 发盘的定义及具备的条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4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随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关于这个宣言,可以看出一个发盘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或称邀请做出发盘。(2)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发盘必须表明严肃的订约意思,即发盘应该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将按发盘条件承担与受盘人订立合同的法学责任。(3)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发盘内容的确定性体现在发盘中所列出的条件是否是完整的、明确的和终局的。(4)送达受盘人。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上述四个条件,是《公约》对发盘的基本要求,也可称为构成发盘的四个要素。 3.2.2 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公约》第15条对发盘生效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那么,发盘在未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如发盘人改变主意,或情况发生变化,这就必然会产生发盘的撤回和撤销的问题,在法学上,“撤回”和“撤销”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在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发盘已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的效力。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1)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2)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这一款规定了不可撤销的两种情况:一、是发盘人规定了有效期,即在有效期内不能撤销。如果没有规定有效期,但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不可撤销,如在发盘中使用了“不可撤销” 字样,那么在合理时间内也不能撤销。二、是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采取了一定的行动。对于发盘失效问题,《公约》第17条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此外,在贸易实务中还有以下三种情况造成发盘的失效:(1)发盘人在受盘人接受之前撤销该发盘。(2)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3)其他方面的问题造成发盘失效。这包括政府发布禁令或限制方法造成发盘失效。另外还包括发盘人死亡、法人破产等特殊情况。 3.2.3 还盘及承诺 受盘人在接到发盘后不能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日语毕业论文,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还盘的形式可有不同,有的明确使用“还盘”字样,有的则不使用,在内容中表示出对发盘的修改也构成还盘。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所谓接受,就是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为向对方表示同意。根据《公约》的解释,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受盘人做出,其他人对发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受。 (2)受盘人表示接受,要采取声明的方式即以口头或书面的声明向发盘人明确表示出来。另外,还可以用行为表示接受。 (3)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就是说,接受应是无条件的。 (4)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受盘的接受通知有时晚于发盘人规定的有效期送达,这在法学上称为“迟到的接受”。关于这种迟到的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不具法学效力。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公约》第21条规定过期的接受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仍具有效力:①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将此种意思通知受盘人。②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那么这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盘人,他认为发盘已经失效。 日语商谈实例 �段の�い合わせ A:先日は、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今回は、サンプルをいただくために参りましたが、�注もさせていただきたいと考えております。 B:サンプルはこれですが。どうぞ。 A:このサンプルはいいですね。�本どおりに仕上がれば、日本でも�ぶように�れると思いますが。 B:ごらんのように、この�品は�た目がきれいで、グレ�ドが高く、�段もリ�ズナブルですので、有望な�路が得られるものと思っております。 A:コットン下着の、CIF神�のオファ�をお�いします。 B:これは、当方の最新�格リストです。CIF神�の�格なら、この�にあたりますね。 A:はい、わかりました。この引き合い�を��して、近いうちにご返事いたします。 B:このオファ�は3月末までの回答入手を有�といたします。 A:はい、もしベストオファ�でしたら、当方は大口注文できます。 B:大口注文の�合は、多少�引きできると思います。その�合は、オファ�は一��の内に受�していただかないと、キャンセルといたします。 A:はい、注文量を��した�果、直ちにご��いたします。 B:お引き合い、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した。取引が成立することを�っておりま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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