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本民族是一个善于吸收外来文化的民族。日本传统文化对外来文化进行改造,在不同层次结构间冲突、融合,长期并存,推动了日本文化的发展。本文通过探索日本历史上的共同体形态(特别是中世纪农村共同体),着重从宗教、儒学等方面对历史发展中日本文化所体现出的双重结构进行了思考,并从中引发出对中日文化异同的研讨。 儒教是来自中国的,日本的儒教开始时与中国的儒教信奉同样的原则。但是由于对这些原则所作的不同解释,结果在日本产生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中国的民族精神。 中国儒教以“仁”作为伦理道德的核心和最高标准,是“仁者为王”。而日本儒教的核心思想是“忠”,是为“万世一系”的天皇世袭制服务的。在中国,如君王不仁不义,就会在地方上出现所谓“仁义之师”推翻在位君王,另立新朝,所以改朝换代被认为是理之当然的事。而在日本,从圣德太子始就强烈意识到中国儒教中“仁者为王”的思想与他所追求的目标相矛盾。他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统一在天皇世袭制基础上的国家。为此,必须有一种不同与中国传统儒学的政治哲学,所以突出儒学思想中“忠”的地位也就是必然的了。 事实上,“仁”这一伦理规范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是血缘宗法制的产物,而日本传统社会中血缘的观念要淡薄得多。即使是儒教中“忠”的规范双方也有不同的内涵。中国儒教中的“忠”是以“仁”为前提的,因此具有某种理性色彩,而日本儒教中“忠”无疑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单向伦理,因此具有非理性色彩。 在日本古代文献中,对中国儒学思想中的另一重要道德规范“孝”有过很多记述。但是几乎在所有的律令注释疏解中,孝子及孝行的内容及规定都要引证中国历史上的故事。因为在平安时代,日本的家庭结构仍然保持母氏社会的遗风,婚姻状况也以女方为主。而同时期的中国社会则是建立在严格家姓宗族基础上的。进入中世纪之后日本的家庭结构开始发生变化,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的政治力量消滞,佛教思想盛行,于是“孝”的思想又大多由僧侣的口中讲出,带上了与中国僧侣的言论大有师承联系的佛味,塞入了诸如劝父母修净土、为父母的后世超度等许多佛理说教的成分。随着日本佛教思想的独立与完善,“孝”的观念以及父母的恩情甚至成为扬弃的对象。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作为外来文化的佛教、儒教进入日本后都无例外地受到了日本固有文化意志的融合和改造,而变成了适于日本民族心理素质和社会状况的意识形态。因此,外来文化与外来思想在日本如何衍变、为何衍变,最终又变成怎样的东西,发挥怎样的影响等等就应当是思索日本文化的一个基本线索。 三 日本进入阶级社会比较晚(公元三世纪至四世纪),原始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集团不是随着共同体社会内部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而逐渐为阶级所取代的,日本原始社会是在中国先进文化的冲击下解体的。氏族血缘联系也没有经历希腊、罗马那样由家庭奴隶制转为劳动奴隶制而导致氏族血缘联系解体的过程。同时又因婚姻财产继承联系不同于中国,家族内的血缘联系淡薄,因而也没有形成像中国那样由氏族血缘纽带关系起来的宗法制社会结构。 公元645年的大化革新从中国唐代引进了律令制(以均田制为基础)而建立起封建土地国有制(以班田制为基础)。班田制⑥与均田制在八世纪中叶以后都趋于衰落、崩溃,而且其进程也十分相似。但是,日本在班田制瓦解后继之出现的并不是中国的地主土地所有制,而是庄园领主制。这一时期的日本一反亚细亚社会发展形态,开始出现了许多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因素。可以说,日本庄园领主制的出现对日本整个封建时期的土地所有制及社会发展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日本庄园领主制出现的直接历史动因在于其地域共同体的生活形态和文化形态。大化革新后虽然引进了律令制度,实行了公地公民制,但是地域共同体内部的氏族体制并未消失。除去中央政权周围为皇室直属领地外,日本全土仍置于无数地方豪族的支配之下。因此大化革新所建立的中央集权并不具强大的制约力量。正是这样的政治环境孕育了公家和武家二重因素相结合的“公武二重政权”,形成了一个权力基础多元化的长期格局。 在人类组织发展史上,血缘性的纽带为地缘性纽带所代替的例子很多,应该说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大趋势。秦汉以后的中国封建社会仍然长期保存着血缘纽带,而缺乏地缘性农村共同体的存在,这就给宗法伦理本位的儒家思想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正是这种历史上的异同,导致中日两国文化上的异同。自八世纪中叶日本庄园领主土地所有制的雏形出现至德川时代结束的近千年中,日本实际上走了一条不同与中国的发展道路。虽然广义上讲同属于封建时代,但中国与日本的社会基本形态已出现了不同的发展趋向。自平安时代中叶开始,日本停止派出遣唐使之后,虽然与中国文化上的关系仍在继续,但已经不再从中国学习或移植政治制度方面的做法,而转为仅仅在意识形态方面接受大陆方面的作用了。 日本于中世纪形成的庄园领主制的村落或地域共同体到了室町时代,特别是在战国时期以后又有了很大的发展(主要是自营小农的大量出现和分化、战国大名⑦的抬头、分国法的制定及社会经济的组织化),以至日本前近代史中德川时期的政治也仅仅是这共同体经济形态和文化形态的扩大。在江户时代,不仅十七世纪以前的领土权被继承下来,而且社会基本结构也几乎与十七世纪以前相同。虽然领主与土地联系不像以前那样紧密,武士阶层也变化为管理土地的家臣。 日本的农村共同体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终于要趋于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自耕农和城市自由居民,历史的舞台开始由这些新的阶级所支配。但是,地缘性的村民自治组织形式在近代化进程中深刻地作用了那以后的社会组织形态和文化形态。在中世纪末期的农村和城市中,共同体自治权就极为普遍。如十六世纪中期,在大阪的附近就出现了一个自由城市―― /⑧。与一些欧洲的自由城市一样、/市的市民代表为了捍卫在行政及司法上的自治权而强化了自主防卫体系。在经济上/市的商人通过当时中国明朝及来到东南亚的欧洲人进行贸易而积累了巨大的财富。十六世纪的日本正处在内乱时期,/市在出现了一个世纪之后也逐渐衰落了,但是,这种地方自治的精神在十六世纪后半叶却普及到了日本的许多城市中。 日本的城市几乎都是在象征地方统治者权力的城堡(天守阁)附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日本称为“城下町”⑨。到了江户时代,因颁布了“一国一城令”,各藩的城下町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几乎无例外地成了各个藩的经济中心。明治维新以后,许多城下町成了各县的县厅所在地,有作用的教学机构也大都开设在这些地方,商业金融业的发展更加速了这些城下町向近代城市的转化过程。 在日本中世纪后期城市和农村共同体中的自治权的广泛存在推动了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的过程,这是异常清晰的客观事实。但这样的事实在中国历史上绝对不可能找到。可以说,地缘性的、拥有自治权的中世纪后期日本城乡的共同体形态确实作用到了德川时代以后的近代日本民族文化的形态。甚至现代日本社会中的集团意识和集团归属感就与中世纪末期各种享有自治权的城乡共同体及地缘性共同体有直接的联系。 现今的日本社会是从地缘性城乡共同体中蜕变出来的,这种有强烈集团归属意识的“纵式”社会结构既不同于亚洲各国,也不同于欧美各国。从地理上来看,日本无疑是亚洲国家,历史上曾受到中国文化的极大作用。但是,进入中世纪以后,日本社会中出现了类似西欧的庄园领主制,形成了“公武”双重结构的政治形态。十七世纪以后,德川幕府统治下的日本社会已经出现了许多早期资本主义的因素。这些因素的出现是日本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日本固有文化意志的表现。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都有区别于他民族的文化范畴,因此,每个民族都有不同的发展进程。日本文化的双重结构现象虽然在每个历史发展阶段各有其不同内涵,但它在日本历史发展进程中贯穿始终。重要的是这种双重结构不仅仅是各种文化要素中日本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并存,而是深层文化结构中日本固有文化意志对外来文化的融合和改造,这就是本文对日本文化双重结构思考所得出的结论 注释: ①奈良、平安时代的法令。 ②通过选举产生出人民代表组成国会,审议国家大事。 ③平安时代初期僧侣,日本天台宗开祖。 ④菩萨戒。 ⑤佛教一派系开祖法然大师,信仰行善积德,极乐来生。 ⑥相当于唐代均田法,土地国有化,抑制私有化,百姓经营耕作。 ⑦战国时代诸侯割据统治当地经济、政治首领。 ⑧位于大阪府中南部的历史都城即工业城市。 ⑨丰臣政权以后,特别是德川政权确立之后的诸大名调整而产生的权力地位之分。 参考文献: [1]吴之桐. 从中日法文化的历时性比较看日本文化的基本结构. 东北亚论坛 2017(4)。 [2]韩立红编著. 日本文化概论天津:南开学院出版社 2017。 [3]〔日〕石田一良.日本文化史概论吉川弘文馆 1987。 [4]王晓德、张晓芝主编. 历史与现实――世界文化多元化探讨 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 [5]孙满绪编著. 日语和日本文化 北京:外语教育与探讨出版社 2017。 ,日语毕业论文,日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