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学院生志愿服务的差异比较和启示[日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日语论文 责任编辑:花花老师更新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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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日本的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起步较早,在志愿服务的内容和形式、立法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已积累丰富经验,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对推进中国学院生志愿服务工作具有现实借鉴价值。我们应在比较和反思的基础上,探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学院生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志愿活动促进学院生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实际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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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中日;学院生;志愿服务;比较;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7)03-0069-05
  作为中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学院生参加志愿活动既是他们服务社会、奉献自我的神圣使命,也是他们认识国情、锻炼能力的良好途径,更是引导学院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载体之一[1]。通过志愿服务活动,能够使社会、服务对象、志愿者自身以及高校教学体系诸多方面都可从中获益,因此关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学院生自身的成长成才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中国的学院生志愿服务起步较晚,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不小差距。“一衣带水”的邻国日本,在志愿服务(尤其是学院生青年志愿服务)领域早已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因此,选择日本作为参照进行比较探讨,有助于我们从世界范围更清楚地认识中国学院生志愿服务的近况,辩证地吸收国外成功经验,从而有效拓展中国学院生志愿服务的工作思路。
  一、日本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的简要回顾
  首先简单介绍二战后日本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历程。
  1947年,京都的学院生开展BBS ( Big Brothers and Sisters)活动,来援助和教学孤儿、流浪儿,可称二战后日本最早的志愿活动。1967年,日本青年服务协会成立,成为推动青少年志愿活动的全国性中心组织[2]。
  日本志愿领域的第一个显著发展时期是上世纪70年代。在政府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的同时,志愿领域的有识之士开始认真思考志愿活动的性质和概念、志愿领域与政府的联系等根本性问题,使志愿活动的理论思考开始走向成熟。同时期,青少年的志愿活动开始进入普及阶段。
  从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日本志愿领域呈现两个突出特征:一是志愿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日趋多样化,并显示出稳定、持续性的发展倾向;二是志愿活动不再仅停留在政府提倡的服务活动中,而是根据社会需求不断开拓新领域。青少年志愿活动也开始出现全国性集会和网络性组织。
  1995年1月17日阪神发生7.3级大地震后,与政府系统的迟滞反应与僵化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来自民间的大量志愿者所发挥的影响和突出贡献。震后每天平均参加志愿活动的人数最高达到2万多人次,震后三个月在灾区活动的志愿者多达117万人次,其中40%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学院生[3]。阪神地震是标志日本志愿活动领域进入新纪元的里程碑,志愿领域得到全社会的热切关注,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实施一系列支持志愿事业发展的政策。以此为契机,很多学院为支持学院生的志愿活动开始制定相关方法并加以实施。
  90年代以后,日本志愿领域的很多核心人士开始认识到志愿立法问题。2017年,日本改革学校教学法、社会教学法,明文确定志愿体验活动已作为教学行政机关的重要辅助角色而存在;2017年,文部科学省改订学习指导要领,将志愿体验纳入“综合学习时间”中;继1997年107所学院把志愿活动作为学科科目之后,2017年它也开始成为高中生的必修科目。近年来,日本高校常以课程或课题的形式,给学院生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相关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以“学校课程的一部分”作为契机而参加志愿活动的学生占总样本的61.3%[4]。
  虽然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障碍,但日本学院生总体上参与率比较高,活动领域比较广泛,涉及到灾害救援、体育艺术文化活动、教学科技支援、医疗卫生保健、生态环境保护、社区安全和建设、消费调查与舆论监督诸多社会生活方面。他们不仅在社区内进行服务,还在全国范围开展多种多样的志愿活动,甚至拓展至国际范围,有声有色地开展诸如国际援助、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人权与和平等活动。
  因此整体而言,日本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起步早,活动范围广泛,志愿者服务意识强烈,普遍参与程度较高,活动效果明显,社会的认可度和公信度较高。这里有必要强调指出,以学院生为主体的日本青年志愿服务,在与国家、社会的互动联系方面具有以下两个重要特征:(1)日本青年志愿服务已被纳入国家的教学和行政体系当中,获得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享有相关法学保障,使得志愿组织日益完善和普及,已经进入阵地化、长期化和制度化的持续性发展轨道。(2)日本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与市民活动、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 或Not-For-Profit Organization即民间非营利团体)、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即非政府组织)等非营利组织一起,相辅相成、共同协作,不仅谋求大众福祉,而且追求社会正义,把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发展作为宗旨,共同促进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中国学院生志愿服务发展历程和近况
  与日本相比,中国青年志愿活动(学院生为主体)则起步较晚。1987年,广州市第一条青年志愿服务热线电话开通,自此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拉开序幕。 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启动“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标志着青年志愿者活动在中国的全面展开与推广。
  中国青年志愿者活动自开展以来,高校学院生志愿者作为其中最积极、最活跃、最集中、最具作用力的一支骨干群体,发展态势迅猛,取得可喜成绩。近二十年来,中宣部、教学部、团中央联合实施的一系列暑期志愿服务活动,得到全国青年学院生群体的积极响应与参与。他们利用自身的知识、技能、时间和精力,主要围绕公益劳动、抢险救灾、美化环境、植树造林、文体活动、心理咨询、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扫盲治愚等方面,为学校、社区、大型活动以及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方方面面提供无偿服务,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总体而言,中国目前的学院生志愿活动赢得了政府、高校、社会的关心与重视,也产生了较好的社会作用。   但是不容否认,总的来看中国学院生志愿服务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以下从3个方面进行简要略论。
  (1) 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域狭窄、内容雷同、形式单一、持续性差,不利于发挥学院生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
  中国的学院生志愿活动基本局限在国内,主要针对西部和贫困地区的老残病弱幼等群体,日语论文题目,在帮困扶贫、支教扫盲、社区建设、公益服务等方面开展活动;而对世界学院生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则了解不多,对志愿服务的国际惯例不够熟悉,关注和参与程度较低。这既不利于扩大我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作用,也不利于争取国际基金组织的资助以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的开展。
  很多志愿活动的内容不够丰富多彩,有调查显示,35.7%的人认为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内容过于单调①。不少活动仍停留在较浅层面,服务手段僵化,科技含量低,应用所学知识少,学院生的自身特点没有得到应有发挥。而且多数志愿活动的开展都是针对具体事项展开,一旦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志愿活动也就偃旗息鼓。有些活动未能摆脱形式主义,还有一哄而上的突击性短期行为,未能达到阵地化、长期化和制度化的发展模式[5]。
  由于对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力度不够,使一些学院生缺乏应有的了解和认识,日语毕业论文,有些活动还存在着行政命令、被动执行的倾向。因此,部分学院生志愿活动者不是完全自愿参加,需要一定的号召和鼓动甚至是“要求”,这与志愿活动的宗旨相违背,失去原有的意义。另有部分学院生参与志愿活动是想为出国、就业等作铺垫,带有浓厚的主观功利目的。这些情况的存在不仅作用社会对志愿活动的认同,也在很大程度上作用甚至挫伤学院生参与志愿活动的积极性。
  (2)志愿活动缺乏必要的精神和物质支持,尚未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
  由于起步较晚,加之社会处于转型的特殊时期,整个社会尚未形成良好的志愿文化氛围,中国的学院生志愿活动因而未能得到社会的全力扶持,缺乏相应的精神鼓励和必要的经费支持。
  当前,尽管绝大多数高校都设有青年志愿者组织,以此鼓励和支持学院生参与志愿服务,却缺乏相对成熟的配套机制或奖励方法;高校的各级共青团组织虽对学院生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指导,但是将其纳入教育计划和课程体系的设想,还未能从根本上加以实施;学院生在就业环节中,是否参加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并未受到用人单位的足够重视。
  受此作用,高校及社会也没有给予学院生志愿活动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而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则是制约学院生志愿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经费问题不能妥善解决的前提下,学院生志愿者的参与热情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从而作用志愿服务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这是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3)志愿服务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志愿立法工作滞后,志愿服务人员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现在,中国已把学院生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德育的重要环节加以大力倡导和推动,开始着手推进志愿服务的立法工作。然而,中国志愿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很不健全,相应的法学法规较少;即使有,很多也是地方性法规,效力等级低,而且准则性东西多、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志愿服务的规范性程度不高,具有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无序性②。这使得志愿者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志愿服务的顺利开展受到种种限制。
  例如,志愿者往往没有通过专门的培训而直接上岗,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这不但作用到志愿服务的质量,而且可能危及到志愿者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在从事技术性较高、危险性较大的志愿工作。当志愿者为社会提供服务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意外事件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补偿责任,这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又如,很多学院生认为,志愿组织缺乏成熟的评估和激励等机制,自身追求的服务价值得不到满足,这是导致一半以上的学院生退出志愿组织的主要原因[6]。如上现象直接损害志愿者的基本权利和服务热情,不利于学院生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志愿服务工作高效、有序地发展。
  三、中日学院生志愿服务的差异比较与反思
  (一)中日两国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的共同点
  追求人类福祉与社会和谐的现代志愿服务活动,其崇高的内在本质已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人民的认可和关注。现在,中日两国的政府和教学部门越来越重视志愿服务事业,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力度。
  作为一支活跃的社会力量,中日两国的学院生参与志愿活动的目的和动机较为相似,大多能够出于“丰富人生阅历”、“提升自我价值”等正性动机而积极投身其中[4],并在实践过程中,达到自身成长与服务社会双赢的积极效果。
  基于以上两个主要原因,两国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迅猛,均获得为数众多的学院生的热情参与,且都已取得可喜成绩,有较好的社会作用。一方面,对学院生个人起到锻炼和提升的影响;另一方面,对服务群体与对象起到较好的扶助及改善影响,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进影响。
  当然,日本学院生的志愿活动和中国一样,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短时间的、一次性的活动比较多,活动的持续性发展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志愿活动的组织机制和立法工作需要继续完善等不一而足。
  (二)中日两国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的不同点
  志愿服务归根结底属于社会活动,必然会受到社会发展状况和程度的深刻作用。考察中日两国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所呈现出的不同面貌和特征,要从两国的具体国情出发。
  1. 服务内容和领域
  日本在二战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交通通讯条件便利,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加上社会大众的文化教学水平较高,因此志愿服务的各方资源十分丰富。突出表现就是志愿活动享有固定来源,获取经费支持的途经多样。受此作用,学院生志愿服务者的服务动机更多地是倾向于对自我价值的追求;服务对象除特定的困难群体之外,更多的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例如社会公平与正义、环境保护、教学机会和权利、社区建设与发展等,志愿服务的形式多样、层次较高。此外,志愿服务与国际接轨较早,国际志愿活动较多。   中国经过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结构处于急剧变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完善过程当中,物质基础总体仍显薄弱,城乡贫富分化悬殊,价值文化多元化。这些现实问题使得中国志愿服务的需求很大,但却更多地仍旧集中于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进行直接救助,如捐献生活用品,提供短期援助或服务。同时由于经费不足、活动机会少、机制不健全而易滋弊端,因此社会认可度不高。
  2. 活动经费
  比照于日本学院生志愿服务充足的活动经费,在中国,西方志愿服务所采用的会员制运作机制尚未普及,公司和民间团体的捐助也不多,国家拨款受财力作用也极为有限。因此,学院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发展受到经费和资源短缺的制约,这也是多数发展中国家志愿服务工作进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阻碍。
  3. 制度建设
  日本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的自身制度建设拥有较为宽松的环境。志愿服务组织独立性强,多为自发、自由活动,较少受到行政指令的束缚;同时,拥有必要的保障机制,例如志愿者保险制度②:为防止志愿者在救援过程中发生意外,日本规定志愿者有义务加入志愿者保险。在服务现场,负责志愿者登记的人员必须在确认志愿者已加入该项保险后才能行动,否则需要当场办理投保手续。
  中国的学院生志愿服务,从组织过程来看大多数志愿服务组织权责模糊,由于自上而下的运行体制而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尽管这在客观上能够形成较大声势,促使志愿服务得以迅速发展,并产生一定社会作用;但是志愿服务工作易于行政化,活力不够,不能自主发展,创新意识淡薄。
  (三)反思和启示
  通过与日本进行对比,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中国的学院生志愿服务事业。日本较为发达的社会经济、思想文化、教学发展程度,决定其志愿服务工作日臻成熟,提供很多可资借鉴之处。对此,我们既不能消极悲观、盲目崇外,也不能固步自封、自我开脱。我们必须结合实际、立足现实,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学院生成长规律和满足社会需要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行文所限,笔者认为至少应从以下3点予以强调。
  (1)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志愿服务氛围,重视慈善文化建设。
  今后应特别注重加大对学院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争取政府、社会、学校、社团等来关心、支持和推动学院生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教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含服从、同化和内化三个复杂的阶段[4]。我们的目标就是使志愿服务精神内化到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成为大家自觉的行为和日常的习惯。因此,要重视慈善文化的建设、慈善美德的弘扬,强化社会各界的志愿服务意识,尤其要使学院生、政府官员以及教学工作者充分正确地认识到,志愿服务精神在内涵与本质上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一致的,在实践中是相辅相成的。
  (2)既要积极借鉴,又要不断创新,使志愿活动的内涵和形式有所突破。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面貌、经济格局和社会结构以及学院生的学习、交往、消费、生活方式等都发生巨大变化,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对救助的期待程度和需求方向愈加多元化、复杂化,志愿服务的活动内容也要与时俱进,不能裹足不前。这就要求志愿服务在活动内涵上要不断加以充实,开发出立意高、有创意、思想教学内容深刻的有中国特色的学院生志愿服务活动项目[5],以此吸引更多的学院生参与。为此,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社会的活动内容,不断更新观念,避免形式化、空洞化、表面化。在保留传统优秀项目的基础上,勇于抛弃没有感召力和吸引力、不能打动学院生心灵的陈旧活动,打造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实用价值。同时,还要借鉴国际经验,在全球化时代里尽快建立国际化青年志愿服务制度。
  (3)努力创造环境,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
  由于历史的、文化的多方面原因,中国在管理自发性组织方面与日本有很大的制度性异同,而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体制或制度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志愿组织的优势,这是我们今后考虑完善志愿服务事业的基点。我们应该放眼世界,吸取各国优秀经验,拿来为己所用,并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活动机制。例如,政府在放宽政策的同时,应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的进展;高校应组织探讨人员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究,给学院生志愿组织提供理论层面的支持;高校应考虑进行课程设置改革,将志愿服务实践正式列入学院生的德育教育学分管理,将其计入学生的综合测评,与奖、贷、助学金等方面挂钩,与升学、就业挂钩,将志愿服务作为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而并不是仅仅在精神上进行鼓励,因为没有制度保障的精神鼓励是无力的、不持久的。除此之外,志愿组织自身要制定和完善合理的激励、评估、奖励、约束等机制,从而在多方合力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确保学院生青年志愿活动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中国学院生志愿服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 饶武元.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院校园文化活动[J]. 南昌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3):15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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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李研焱. 日本志愿领或发展的契机——以孤神大地震对民间志愿组织起到的影响为中心[J]. 中国非营利评论,2017(2):59-81.
  [4] 俞海薇,陶倩. 日本学院生志愿活动调查[J]. 社会,2017(8):25-29.
  [5] 王芳. 中外学院生志愿服务比较探讨[J]. 化工高等教学,2017(3):76-78.
  [6] 杜蕾. 从效益角度看学院生参加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J]. 法制与社会,2017(7):287.
  [责任编辑 孙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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