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现行规制不公正交易行为的法学主要是《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法》(以下简称“《禁止垄断法》”),它是1947年以美国《反托拉斯法》为蓝本制定的,规定了禁止私人垄断、不正当的限制交易和不公正交易行为三大垄断行为。日本《禁止垄断法》到2017年前后经过五次修改,对不公正交易行为从定义到构成要件、表现形式、法学责任都有了全面进步并且自成体系,适应了日本国内的经济制度和竞争环境,形成了极具本土特色的法学制度。通过对日本不公正交易行为反垄断制度的探讨,可以得出不公正交易行为与私的垄断和不正当地限制交易相比最大的特征就是保护公正竞争... 引言: 日本现行规制不公正交易行为的法学主要是《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法》(以下简称“《禁止垄断法》”),它是1947年以美国《反托拉斯法》为蓝本制定的,规定了禁止私人垄断、不正当的限制交易和不公正交易行为三大垄断行为。日本《禁止垄断法》到2017年前后经过五次修改,对不公正交易行为从定义到构成要件、表现形式、法学责任都有了全面进步并且自成体系,适应了日本国内的经济制度和竞争环境,形成了极具本土特色的法学制度。通过对日本不公正交易行为反垄断制度的探讨,可以得出不公正交易行为与私的垄断和不正当地限制交易相比最大的特征就是保护公正竞争于妨碍之虞,日语论文,在反垄断过程中起到防火墙的影响。日本与中国两国在法学发展过程中都有相似经历,如法学制度的发展主要经历法学移植再本土化的过程。因此,探讨日本对于不公正交易行为的反垄断规制,对完善我国的反垄断立法空白具有极大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