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形成透视日本法学移植[日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日语论文 责任编辑:小天老师更新时间: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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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我国一衣带水的邻邦,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国度,几千年来和我国一直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因其最近一百多年来由一个资源贫乏的落后岛国一跃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使其成为远东乃至亚洲发展最值得探讨的样本。日本法学也极具特色,在日本历史上有三次重大的法学移植浪潮:公元7世纪的“大化改新”、公元19世纪末的“明治维新”、上世纪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的法学改革。这三次法学移植都使当时的日本在法学制度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其社会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日本的法学移植作为一个成功的范例也一直是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学者研...

引言:

日本,日语毕业论文,是我国一衣带水的邻邦,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国度,几千年来和我国一直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因其最近一百多年来由一个资源贫乏的落后岛国一跃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使其成为远东乃至亚洲发展最值得探讨的样本。日本的法学也极具特色,在日本历史上有三次重大的法学移植浪潮:公元7世纪的“大化改新”、公元19世纪末的“明治维新”、上世纪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的法学改革。这三次法学移植都使当时的日本在法学制度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其社会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日本的法学移植作为一个成功的范例也一直是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学者探讨的重点对象。但是,尽管关于日本的法学移植探讨很多,这些探讨大多针对日本的整体法学体系或者某一门法学制度进行探讨,这些理论探讨往往过于宽泛;同时,由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已经建立,大规模的移植整部法学的可能也已不复存在。因此,现阶段这些现有的探讨关于我国的法学移植在实践当中的借鉴意义相对有限。鉴于这种情况,作者选择了一项具体的法学制度--日本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来进行法学移植方面的探讨,从该制度的成功移植过程、成功移植的因素以及其成功移植的经验和启示三个方面来剖析,将该制度在日本的形成过程作为个案略论,以期略论出其成功移植的真正原因,总结其成功移植的经验和启示,以此透视日本的法学移植在其法学发展过程中起到的影响,并且借以关于我国的法学移植提出一些具体性的建议。
  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叙述日本法学移植的概况并介绍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法学移植的具体情况,日本的法学历史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日本的法学移植历史,因为在历史上对其产生重大作用法学改革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先进国家法学制度的学习借鉴和法学移植。“大化改新”中,日本大量移植唐朝律令制度,并且迈入了封建社会;“明治维新”后,日本以法、德为样本,建立了近代法学体系,并且迅速成为了新型资本主义强国;二战失败后,日本则遵照英美法学再次进行法学改革,完成了其法学现代化过程,从战败后的废墟中迅速调整姿态,完成了经济复苏和跨越式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则是日本二战后企业法学移植中一项十分有代表性的制度,该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的“揭开企业面纱”理论,在被日本学界引进后由于能够有针对性的解决日本当时存在的大量滥用企业独立人格的案件,因此受到法学实务界的热烈欢迎,但是由于在判定具体情形上又有一些障碍,在日本法院一直受到消极对待,直到在1969年的leading case中,法院正式确立了该制度的适用,才使其真正在日本发展并形成了日本独有的一套法学理论制度。在适用范围上,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更近似于英美“揭开企业面纱”理论,但是又针对本国国民公私权不对等和公民避诉的近况,关于公权的诉讼不予适用。而在适用措施和技术上该制度则更近似于德国的“直索制度”。同时,由于公民善于接受调解制度和以和为本的国民思想,该制度又采用了符合本国人民道德传统的“部分人格否认”理论。在两种理论糅合的基础上,日本独立发展出自己的观点,其构成要件从最开始的人格滥用,发展到人格混同作为人格滥用的从理论,直到将人格混同理论提升至与人格滥用理论成为并列可适用的要件,使得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最终成为一项适合本国需要、达到法学效果最大化的法学制度。
  文章第二部分应用法学移植的基本理论对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在日本发展的过程和情形进行略论,在纵向上通过关于该制度的继承-移植-改革的各个阶段进行论述,解释法人格否认制度在日本适用的具体情形,包括人格滥用和人格混同两种情况。同时在该制度移植的具体情形中,则通过横向地略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关于该制度法学移植产生的作用,了解到日本战败后由于对美国的依赖和妥协致使英美判例法在日本找到了生存的土壤,并且直接导致了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在日本没有形成成文法,而是以判例的方式继承并延续下来。二战后,日本经济的迅速复苏以及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关于市场的大量需求,导致市场上雨后春笋般出现了众多的一人企业和集团企业,大量主体的存在使得企业独立人格滥用和混同的情形也相伴而生,这种经济形势客观上促使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有了相应的针对性,得以顺利的引入。而日本的文化传统则使得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在日本进行了本土化,使其在理论层面依赖于“中立说”,适用范围被限制在私法领域,关于企业法人格的认定则选取“部分人格否认”的方式,形成了日本独具特色的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
  文章的第三部分,主要是通过关于日本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成功移植的略论,来研讨日本法学移植在其法学发展过程中体现的若干经验以及关于我国的启示。其经验主要包括,成功的法学基础建设使法学学者成为了该制度理念引入的先驱,而众多的律师是该制度在实践中广泛适用的中坚力量,各法学行业之间的沟通则是该制度最终在日本确立的关键。开放的法学移植思维、善于将舶来品本土化的民族性,使得该制度在移植的过程中广泛吸取养分,没有照本宣科,也没有产生水土不服,而是成为了一种具有本国特色的法学制度。而Z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本身作为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技术立法,使得在移植的过程中具有与英美德各国同样的适用基础,其移植也具有天然的优势。我国作为一个在法学制度上的发展中大国,很多法学制度的移植也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日本企业法人格否认制度作为法学移植的成功样本,对其进行深入探讨,也可以提炼出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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