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征金制度是日本反垄断法特有的行政责任制度。自1977年引入以来,经过三十余年间几次重大的修改,课征金制度已经成为日本反垄断法责任制度的核心,对保障日本反垄断法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影响。课征金制度内容框架的设置主要分为四个基本方面:课征金征收的对象行为;课征金金额的计算措施;基于宽大处理机制的减免制度;课征金的征缴程序。从课征金制度的内容以及发展历程来看,都是极富日本特色的。在性质上,与其他国家的行政罚款制度不同,课征金是兼有没收违法所得与行政罚款的双重性质的;相比各国反垄断法而言,其在制度设计上较为僵化;在实施机制上... 引言: 课征金制度是日本反垄断法特有的行政责任制度。自1977年引入以来,经过三十余年间几次重大的修改,课征金制度已经成为日本反垄断法责任制度的核心,对保障日本反垄断法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影响。课征金制度内容框架的设置主要分为四个基本方面:课征金征收的对象行为;课征金金额的计算措施;基于宽大处理机制的减免制度;课征金的征缴程序。从课征金制度的内容以及发展历程来看,都是极富日本特色的。在性质上,与其他国家的行政罚款制度不同,课征金是兼有没收违法所得与行政罚款的双重性质的;相比各国反垄断法而言,其在制度设计上较为僵化;在实施机制上,具有实施机构唯一和程序设置高度效率的特征;从其发展来看,判例法的推动起了很大影响。 参考文献: ,日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