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法语言风格和特点[法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法语论文 责任编辑:黄豆豆更新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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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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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他方面的立法语言一样,精确、严谨、通俗、庄重、简单、清晰等都是刑法语言需要具备的特点。不过,刑法语言也有自己独有的特征,而这也是刑法语言与其他立法语言进行区分的关键。那么,刑法语言所具有的特点就是:首先,罪刑关系可从刑法语言里充分体现出来;其次,刑法语言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以及弹力性;再次,专业性是刑法语言的一大特征;最后,在句式方面,刑法语言具有特定性。
  【关键词】
  刑法语言;风格;特点
  0 引言
  法学是一类具有规范性的文件,法学条文对法学规范进行了严格规定,而只有通过语言文字的方式才能将法学条文阐述出来。作为对刑罚以及犯罪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刑法在法学体系里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这也就限定了在语言词汇的选取方面,相比于其他的法学条款刑法条款就必须更为严谨、精确、规范。
  1 刑法语言的风格特点
  1.1 刑法语言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语言具有明确性、清晰性
  而要达到这两点特征,立法者就需要依据语法规范来对词语进行选取。罪刑法定是现代刑法的根本原则,其要求了刑法需要对何谓犯罪、构成犯罪的因素有哪些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要想依据刑法对一行为进行定罪惩处,就一定要看该行为是不是具有刑法原则里面构成犯罪的因素。由此可见,关于刑法方面用语的确定,立法者需重点关注,做到反复思量,对里面的标点符号也要进行细致的推敲,旨在使刑法语言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因为刑法语言的每一个字都关系到了人的生死,出了一点差错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关于刑法内容的阐述、编订,立法者需仔细选用词语,力求使语言具有明确性、科学合理性。因为只有使刑法的相关语言精准而清晰,才能让人民群众知道何谓犯罪、什么行为属于犯罪,才能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知法、守法。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司法机关不随意使用刑法,使刑法自身具有权威性和准确性。倘若刑法语言不准确,意思模棱两可,那么人们就无法明确自己的行为会不会造成犯罪,对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也就不能进行预测了,这对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也会带来不利的作用。所以,关于立法原本意思的表达,刑法里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的语言要具有明确性。关于犯罪行为在法学层面的规定,刑法语言要做到精准清晰,旨在防止模糊不明的意思和措辞出现。另外,根据每一种犯罪行为的特点、性质、作用程度,刑法要为其配置合理的法定刑,禁止采用绝对不定期刑来设置具体的刑法,而在不定期刑法方面,法定刑的高低度不能差距太大。然后,所选用的词语不能有多层意思,其内在含义以及外延都要具有确定性,要做到一个词表示一个意思,一个词对应一个概念。力求做到“法学的用语对每一个人要能唤起同样的观念。”在语言的组织方面最好采用通俗的、已被广泛使用的词语。假如采用的词语有着多种不同的含义,就必须要在刑法中进行说明标注,对具体的意思进行限定。最后,刑法里面的语言在主语、谓语、宾语的搭配上要严谨,语序不能出现错误,要符合语法的规范与原则。这样一来,就可避免语法上出现失误了。[1]
  1.2 刑法语言所具有的另一个特点就是通俗易懂
  为了约束规范人民群众日常的行为,就需要对刑事责任、刑事惩处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也规范约束了司法机关的审理判决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法语论文,群众就明确了什么行为属于犯罪,也对不同犯罪行为的后果有了了解。另外,依据刑法的原则规章,司法机关就可以公正地对罪犯进行刑罚惩处了,也使无罪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再者,立法和会话相比是有区别的,体现在立法是单向而会话是双向。刑法在进行制定的过程中不会受到立法话语的限制约束。那么,刑法的语言就必须做到通俗易懂。如果语言晦涩难懂,所选用词语十分生僻,人民群众就无法进行理解,也就不能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了,刑法也就因此失去了教导、规范的影响。如果人民群众在对刑法不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犯罪,那么刑法本身是具有一定责任的。因此,刑法的语言一定要通俗易懂,能被大多数人们所理解接受。要做到语言上的言简意赅,刑法在用词上首先就应该避免语言的烦琐、重复,使语言得到简化。在对语言的意思进行表达的过程中,要做到用最少的文字表达出最丰富、全面的含义,并且使语言的意思十分准确。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简洁明了并不等于简易、抽象。立法者在进行刑法方面的立法工作时,语言文体的风格要尽量做到简洁明快、一气呵成,禁止佶屈聱牙、晦涩难懂情况的出现。刑法所采用的术语也不能太过专业,使人无法理解。而应该以意思的精确表达为基础采用明确、合理的语言使刑法言简意赅,尽量不使用专业术语。另外,通俗易懂也不等于刑法语言需口语化,而是要让语言朴实平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就比如“法学是用一种人民所不了解的语言写成的,这就使人民处于对少数法学解释者的依赖地位,而无从掌握自己的自由,或处置自己的命运。这种语言把一部庄重的公共典籍简直变成一本家用私书。[2]”
  1.3 刑法语言还具有的特征就是严肃、庄重
  法学语言都是经过了反复推敲和斟酌的,十分严谨,旨在避免歧义的发生。而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刑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刑罚保障了刑法的运行以及利益,而刑法发动的基础就是其他法学已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有力的处理了。因此,强制性就成了刑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对所有人都适用,一视同仁。另外,刑法范围内保护的利益十分广泛,国家、社会以及个人都涉及在刑法的保护范围里,所以刑罚就作为刑法的运作手段出现了。在我国的法学规章制裁机制里面,刑罚最为严厉。由此可见,人权保障、行为约束以及利益维护就是刑罚运行的最后手段与目的。刑法的庄重、严谨即受到了刑法严厉特点的作用,所以在语言的应用上要做到庄严冷峻,朴实严肃。[3]
  2 刑法语言区别于其他立法语言的技术特点
  2.1 罪刑关系可从刑法的语言里充分体现出
  刑事法学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刑罚、刑事责任,因此刑法的语言就必须体现出罪刑之间的联系。不管是刑法的总则还是刑法的分则都和刑罚、犯罪有着极大的联系。在总则方面,刑法有着对罪责刑的适应准则、犯罪概念、刑事责任、罪刑法定准则以及罪刑适用的效力范围等一系列准则通过明文的措施进行了规定限制,而分则在对罪刑关系的表示上采用了法定刑以及罪状的模式。另外,对刑罚和犯罪进行了规定,规定这两者必须是成文的法学,法规中的文字一定要为本国人们所理解、熟知。在这里,我们要对非刑事法学文件中的附属刑罚做出讲解。一般来说,不论条文是哪种法学文件里面的内容,只要其对违法行为的后果进行了刑罚方面的规定,那么该条文就被刑法内容所包含了。到目前为止,关于一些犯罪行为,我国非刑事法学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不过都没有对法定刑做出规定,只规定了要依据刑法条文来进行处罚。比方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34条规定:“保险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刑罚是刑法规定的法学后果,所以刑法的内容也涵盖了非刑事法学中对犯罪进行规定的条文。在我们看来,假如刑罚和犯罪没有包含在刑事法学条文所关注的一系列问题里面,那么该刑事法学条文就和刑法语言所表达的要求不一致了。   2.2 明确性以及弹力性是刑法语言所具备的
  在现代法治国家里面,这样的一项准则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刑法没有明确性,也就是说不具法学上的效力。但是,在刑法明确性的保障方面,刑法是第一个环节。刑法具有明确性也是罪刑法定准则所要求的,因为罪刑法定中派生出来的一个准则就是明确性准则。关于犯罪构成的重要因素,刑法要进行明确细致的描述也是明确性的要求。众所周知,刑法规范一方面是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又是审判规范。从审判规范的层面来看,具体性是刑法规范需要具备的,因为要想使刑法对法官的约束力变大,防止其专断行为,就需要使刑法的规范愈加具体。而从功利和公正的方面来看,刑法能被人民群众所理解就是刑法约束力得到应用的基础,不能为大众所理解的刑法就不具备明确的规范力度。由此可见,确定一条刑法在规范方面是否具有明确性即看该刑法能不能为人民群众所理解。不能被广泛理解的则是不具明确性的刑法。在罪刑的明确性方面,新刑法获得了突破和发展,比方说新刑法典第17条第二款明确地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 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此取代了1979年刑法典中的“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刑法规定,使得在既定年龄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有了明确的刑事责任承担范围,进一步对罪刑法定准则进行了深入和明确。就像有的学者说的那样:“根据罪刑法定准则的要求,新刑法去疏致密,去粗存精,尽量把犯罪构成表述清楚,法语论文范文,作出具体、科学的界定。”与此同时,关于刑罚,明确性准则也要进行明确的讲解、描述。以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为基础来略论一种行为,倘若在刑法分则里面找不到合适的罪刑式法条,那么就可归为法无明文了,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就得不到惩处。由此可见,法学法规不具备明确性,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与其制定不明确的法学,不如不制定法学,没有法学的状态比有不确定的法学要好。”[4]
  3 结束语
  刑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性立法条文,所以刑法的用词、用语关于理解刑法条文的规定有重要的意义。在刑法中一个词、一个字的差别可能带来的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要特别注重刑法用语的特点与风格。
  【参考文献】
  [1]李慧.词汇文体特征对法学英语翻译的作用[J],2011(04)
  [2]张青荣.法学语言风格演变的规律及制约因素[J],2011(03)
  [3]张法连.复合型法学英语人才培养模式的系统设计[J],2012(09)
  [4]宗世海,刘文辉.中国法学语言学探讨综述[J],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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