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活动源远流长,探讨翻译的文献亦可谓汗牛充栋,但我们不难发现,学者们关于‘翻译’这一文本分类标签似乎从未达成过一致的认识。因此,它不但没能协调交际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而是相反通常造成紊乱和混淆。许多世纪以来,学者们不断地给‘翻译’下定义,但每一个新的尝试都注定要遭到另外某些翻译理论学派的批评和指责。因此,翻译理论的发展史可以说是对‘翻译’一词多义现象研讨的历史。由此可见,要给‘翻译’下一个确凿的定义,恐怕无论我们如何绞尽脑汁、煞费苦心都无法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如前所述,根据关联理论,原作和译作的核心关系是一种解释性的相似关系。我们将这种解释性相似更进一步定义为明说和暗含的共享。因此,解释性相似看起来就是一个呈阶梯状的概念,即从不具有任何共同的明说和暗含到共享全部的明说和暗含。这种观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正确的,但我们没有理由去假定在该等级表上存在一个可以区分‘翻译’和‘非翻译’的界定点。 显然,即使这种认为明说和暗含呈梯状分布的观点仍然是把翻译过分简单化了。因为不但原文和译文所共有的明说和暗含数目不同,而且,它们所共享的特定明说或暗含也存在着很大异同。因此,同一文本可能会有多个不同的译本。毋庸置疑,所有这些不同译本具有与原作大致相同数目的明说和暗含。但是,这些不同译本的内容仍会有很大的异同,因为各个译本共有的特定的明说和暗含可能千差万别。有鉴于此,我们似乎没有理由期望有朝一日能给‘翻译’下一个合情合理的、被学术界广为接受的确凿定义,但就解释翻译的运作机理而言,关联理论对翻译作为跨语言的解释性使用已经作了十分明确的阐述。 ‘翻译’这一概念究竟有什么意义呢?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翻译’与“小说”,“散文”,“诗歌”等其他文本类型一样起着类似的影响,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目的语读者对译文的正确理解。无论它们的科学地位如何,从语用的角度来看,倘若交际双方对这些术语有充分一致的理解和认识,所有这些文本分类对协调交际双方在追求最佳关联时所付出的努力方面都是很有价值的。
对于翻译中的语境,纽马克(Newmark, 1982)说得好,“语境在所有翻译中都是最重要的因素,其重要性大于任何法规、任何理论和任何基本词义。”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同一话语由于听话人所依赖的语境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理解。这意味着对某一话语的正确理解,即说话人希望听话人所做的那种理解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赖语境。而这种对语境很强的依赖性源自于人们在交际过程中推理的本质。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语境的变化可能会改变某话语的全部意义以及为什么说“断章取义”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 由于原语文本和译语文本的语境异同而产生的各种问题在翻译文献中并不是没有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其中最为着名的要数德国翻译家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 1982)的精辟论述:“译者要么尽量撇开作者而使读者向作者靠近;译者要么尽量撇开读者而使作者向读者靠近。”‘使译文读者向源语文本靠近’,换句话说,‘就是要求译文读者在源语文本的语境下理解译文’。 而‘使原文作者向译文读者靠近’,换而言之,‘就是改变源语文本以符合译文读者的语境。如,杨宪益先生和霍克斯先生在翻译红楼梦第六回中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一谚语时,分别采用了上述两种不同的处理办法。霍克斯直接引用法语谚语,“Man proposes, God disposes”,撇开原作中的佛教色彩从而使译作带上了基督教色彩,从而使原文作者曹雪芹向译文读者靠近;而杨宪益先生同样是利用了这一个谚语,但把其中的“God” 改成了“Heaven”,即“Man proposes, Heaven disposes”,保留原文中的佛教色彩,从而使译文读者向源语文本红楼梦靠近。(郭建中,1998) 一旦译者能够意识到基于语境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基于语言的问题,我们在翻译实践中便可以有针对性地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碰到其特有的语法或词汇问题。假如译者的中心任务就是帮助读者克服语言障碍,那么,这类问题需要译者在译语文本中加以解决。然而,在处理因语境异同所引起的问题时,译者应当明确他是否可以或应该对译文加以修订,抑或需要以其他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