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合”与“形合”的角度看汉法两种语言的异质性特征(上)[法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法语论文 责任编辑:黄豆豆更新时间: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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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全文共分上下两篇,本文为上篇。上下两篇文章力求从汉语重意合、法语重形合的不同特征入手,通过语言-表现法-思维三个层次的略论,从而揭示汉法两种语言鲜明的异质性特征。其中上篇主要是对汉法两种语言各自语言系统本身的异同进行深入的略论和比较;下篇则是重点放在对两种语言文化思维形态方面的对比略论上。无论是上篇或是下篇,都基于汉法两种语言意合形合的分别不同特征,对汉法两种语言进行一系列的对比略论,从而反映汉法两种语言各自不同的语言现象及其异同。
  【关键词】形合;意合;异质性;语言系统
  【Abstract】
  The paper is classified into two parts sharing the same title, and this is the first part of the paper. As for Chinese and English, in many aspects, there exist several different and distinguishable characteristics between these two languages. In short, Chinese is considered as a parataxis language while English a hypotaxis language. Our contrastive analysis in this paper intends to reveal, through three aspects, including: surface of the language or the language system itself, ways of expression in one language, and language culture or mode of thinking, the heterology of Chinese and English.
  【Key words】hypotaxis; parataxis; heterology; languagesystem
  语言虽然都是人类的交际工具,在这个基本功能上,所有的语言是一致的,但具体到某一种语言而言,它与另一种语言之间却必然存在着某种异质性(heterology),如果没有这种“异质性”,那么人类的语言就不会存在各自不同的差别。语言的异质性,存在于三个层次中:语言表层,表现为语音系统、文字系统和句法系统的结构形式和分布形式;语言中层,表现为特定语言的表现法;语言深层,表现为思维方式、思维特征和思维风格。我们应该在这三个层次中进行深入的探究,试图把对比探讨分成语言-表现法-思维三个层次,意在摆脱从形式到形式的对比略论,走出类比措施论的老路,究其底蕴,才能在对比语言学中贯彻辨证的、科学的措施论,为翻译提供双语转换的科学依据。
  1 对于意合性语言和形合性语言
  意合(parataxis),是指词语和句子是靠本身的语义的贯通,语境的存在来表达其逻辑关系的。而与之对立的是形合(hypotaxis),是指词语和句子是通过语言形态变化和语言形式手段连接来表示结构关系,表达思想的。
  意合法指语言的语法关系不是靠形态来表现,而是采取提取意义支点的措施,依赖语义的配搭,语用的因素来反映词语的组合关系,了解句子的意思。意合法是汉语最常采用的语言表现法。它跟西方语言重形合,句子各种意群成分的结合都用适当的连接词和介词来表现相互关系不同。
  由于汉语这种意合法以达意为主,所以汉语句中的各意群、成分是通过内在的联系贯穿在一起的,语法关系有时要由读者自己去体会,所以洪堡德先生在论语法形式的性质和汉语的特征一书中说:“在汉语的句子里,每个词排在哪里,要你斟酌,要你从各种不同的关系去考虑,然后才能往下读,由于思想的联系是由这些关系产生的,因此这一纯粹的默想就代替了一部分的语法。”汉语有时很难了解其意,必须了解当时时代背景、文化背景、风俗人情、语义等才能知其内涵。
  汉语重意合与法语重形合,反映了汉法两种语言系统本身及语言文化的不同现象及异同。
  2 汉法两种语言系统(表层和表现层形式)异质性特征对比略论
  所谓异质性(heterology),就是一种语言所具有的为另一种语言所无法取代的性质。汉法在语音、文字、词语、句法、语段五个层次上都表现了明显的异质性。语言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具有为另一种语言所无法取而代之的异质性。
  2.1 法语的显性(explicit)特征和汉语的隐性(implicit)特征:
  这样的特征导致了汉语以意合为主,而法语则是以形合为主的不同特征。这样的特征在两种语言各自的构词形式、语法结构、语义表达方式、语篇衔接手段等不同层面都有所体现。法语文字具有形态发生条件,词类可以通过曲折加以标定,从而得以确定词在句中的句法功能。这就使法语具备了形态语言的基本条件。汉语是一种文字系统形态稳定、自足的语言,不具备曲折形态发生学(inflectional genetics)上的机制,这是汉语的形式(form)不占优势的根源。汉语不重形式,特别是动词,形态稳定、自足,无定式(finite forms)与非定式(nonfinite forms)之分。如汉语注重使用动词,因为汉语动词无形态变化,可以连用而构成连动式。“他想去试试,看看能不能提起来”中,同样的意思,法语则必须赋予动词以严谨的定式或非定式形态“He wants to try if he can lift it up”。这是汉法最基本的异质性异同,法语语法是显性的(overt),汉语语法是隐性的(covert),根源就在于此。这也反映了汉法两种语言之间意合与形合的不同特征异同。
  2.2 法语属于表音文字,汉语属于表意兼表音文字:
  法汉文字在结构形态上有悬殊的异同,法语的音素分布特征使之具有形态发生学上的条件。汉语文字大体成方快形,是一种非音素组合结构,因此不具备形态发生学的条件。而法语则可以通过音素变化组成词。汉字的方快结构决定它只能以直接组合形式组成词,汉语的这种异质性对汉语词法、句法乃至整个语言都具有根本的、深刻的意义,并使其能成为意合性语言成为必然。
  法语文字系统微观结构属于完全依据语音(音素)的任意性符号。法语的单词基本都是非自释性(non-self-explanatory)。汉语的自释性很强,汉字本身常形成一个小的、基本的意义自足单元,在词的组合构造中它可以产生对词的语义限制,形成比较凝滞的“语义边界”(semantic bound)显得不够灵活,对语境的适应性弱。法汉文字体系各自的异质性正是法汉词义异同最深刻的原因,也是两种语言一个注重形、一个注重意的重要原因。
  汉语底蕴内涵较深,以表意为主;而法语属纯符号型语言,即表形语言,以形达意。法语的字母-音素组合使法语的词具有形态发生能力,即词的基本构架未变,但词的数(number)性(gender)格(case)以及词性(the part of speech)已经改变。词的形态发生力使法语的词广泛带有形态功能标志和词性标志,从而使法语语法结构显性化,使法语具有比较易于把握的形态程式,成为以形合性为主的语言。汉语的词不具备形态发生条件,它的微观结构体呈独立的方块形,字与字之间不存在结构联接。这样,就使汉语基本上不能依仗词的本身显示词性,词性的显示只能靠附加助词或在更大的程度上凭借词在句中的意义来判断。这就使汉语的语法隐性化,一切尽在不言之中,使汉语语法结构和功能整个处于隐含状态,使其成为以意合为主的语言。汉语的文字结构(表层形式)使汉语只能诉诸于词汇表现法,而法语则可以依仗形态表意。比如“I am what I was”用be的不同形态表示现在和过去。形态表意属间接表现法,词汇表意属于直接表现法。这也是汉法两种语言意合与形合不同表现法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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