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语双语教学的含义[法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法语论文 责任编辑:黄豆豆更新时间: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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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1年8月,教育部下发了《对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品质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中提出了十二条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品质的方法和意见,其中指出,高校必须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的教学,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专业,在金融、法学等专业,以及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领域开展双语教学。

因此,在法律专业中开设双语课程也成了各高校教学改革中的普遍选择。那第,到底什么是双语教学?在目前的法律双语教学中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应对?这是在进行法律双语教学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双语教学的含义关于什么是双语教学,目前没有统一的定义。根据英国著名的朗曼出版社出版的《朗曼运用语言学词典》,双语教学是“The use of a second or foreign language in school for the teaching of content subjects”.双语教学有不同的种类,主要包括:a)The use of a single school languange which is not the child’s home language.This is sometimes called an immer-sion program.(学校完全使用一种非学生母语的第二语言进行教学。这种模式称之为:沉浸型教学模式。)b)The use ofthe child’s home languagewhen the child enters school but later agradual change tothe use ofthe useof the school language for teaching some subjects and the home language for teaching some subjects and the home lan-guage for teaching others.This is sometimes called maintenance bilingual education•(学生刚进入学校时使用母语教学,然后逐渐地使用第二语言进行部分学科的教学,有的学科仍使用母语教学。这种模式称之为:保持型双语教学模式。)c) The partial or total use of the child’s home language when the child enters school,and a later change to the useof the school language only.This is sometimes called transitional bilingual education.(学生进入学校以后部分或全部使用母语,然后逐步转变为只使用第二语言进行教学。这种模式称之为:过渡型双语教学模式。)d)English immersion:Instruction is entirely in English.Teachers strive to deliver lessons in simplified English sothatstudents learn English and academic subjects.(完全使用英语授课。教师力图用简单浅显的语言进行教学,旨在母语不是英语的学生能在较短的时间里掌握英语,同时也学习和掌握其它学科知识,这种模式称之为:英语沉浸模式。)e)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May be the same as immersion but also may include some support to individuals intheir native tongue.Typically classes are comprised of students who speak many different languages but are not fluent inEnglish.They may attend classes for only a period a day,towork atrictly on English skills,or attend for a full day and lo-cus both on academics and English.(与英语沉浸模式大致相同,但不排除使用母语对部分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班级内的学生往往是来自不同国家和民族,说各种各样母语的学生组成,但他们的共同点是不能熟练使用英语。他们可能每天只有一节英语课,也可能有整整一天的课来学习英语和其它学科。这种模式称之为:英语作为第二本论文由外语论文网整理提供语言模式。)f)Transitional bilingual education:Instruction for some subjects is in the student native language but a caertainamount of each day is spent on developing English skills.Classes are made up of studentswho share the same native lan-guage.(部分学科仍使用学生母语教学,但是每天有一定量的英语课来提高学生的英语能力。

班级往往是由说同一种母语的学生组成。这种模式称之为;过渡型双语教学模式。)从《郎曼运用语言学词典》的解释来看,我们在法律教学实践中最常使用的应该是第四种,即英语沉浸模式。正如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探讨中心副主任张绍杰教授所说:“从语言教学角度讲,双语教学是使用另一种语言来讲授母语某—学科的知识内容,教学形式通常是学生看的教材是汉语编写的,教师授课则全部用外语,即学生在视觉上接触的是汉语,听觉上接受的则是外语。”在实践中,全面地用英语讲课,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这是双语教学的标志。至于课堂上评价或指令性语言的英语会话,学生在平时的英语教学或活动中就能学到,不是双语教学的主要内容。更不像某些人所理解的那样,只要在课堂上说了外语就是双语教学了。目前多数中小学的双语教学仍处于不成熟阶段,老师用英语表达的往往只是“谁能回答这个问题”、“请大家拿出练习本”等课堂用语,而习题解析、计算措施等学科知识内容都是用汉语讲授的。其实,这算不上是双语教学。而作为高等院校的法律双语教学更不能停留在这样的层次。

二、法律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法律双语教学还处在起步阶段,实践中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的语言状况和双语课程的设置之间存在冲突法律专业学生的外语都有一定基础,他们学习外语的经历一般也有6—7年之久,并且参加过全国统一高考。应该说,具备了接受法律双语教学模式的最基本条件。但是由于他们自身的情况各不相同,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学校,他们之间的外语水平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异同。如果以全国大学英语水平考试为标准进行划分,其英语水平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没有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第二类是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第三类是通过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学生。如果对这些学生不加区分地放在一个班进行双语教学就会产生很多问题。即使是同一类的学生,他们的听说读写能力也存在很大异同。这样就对双语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出了挑战。从目前的情况看,有些高校在开设双语课程时,根据没有考虑这一因素,比如有些学校在必修课上开设双语教学,并且没有留给学生选择的余地,不加区分地适用同一标准;还有些学校在低年级开设双语课程,完全忽略了学生的实际语言状况;另外也有些高校在开设双语教学的同时取消了法学英语课程。所有这些问题都严重作用了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所以,盲目的、不科学的课程设置不仅达不到双语教学的目的,而且还会对学生专业课的学习产生负面的消极作用。
(二)教师的外语水平和双语教学的要求之间存在差距双语教学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相当程度的外语水平和教学经历与之相匹配。目前在大学中能用英语上法律专业课的教师很少,很多教师的英语水平并不低,但大部分却是“哑巴英语”培养出本论文由外语论文网提供整理,提供论文,英语论文,论文,英语论文,留学生论文,法语论文范文,英文论文,留学生论文相关核心关键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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