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内容经过系统自动伪原创处理以避免复制,下载原文正常,内容请直接查看目录。) 1996年3月1日《俄联邦家庭法典》失效,1999年4月1日修正后的《中华国民共和国收养法》失效。在雷同的汗青时代,俄语毕业论文,俄语论文网站,两国以各自的根本国情为基本,联合各自的立法理念和理论经历,分离为收养轨制树立起了较为完全的框架。本文从汗青配景动手,将两国收养轨制停止比拟研究,从收养的前提、法式、效率息争除等角度寻觅差异的地方,商量两国收养轨制中各自存在的优胜性和缺点,为两国收养轨制的修正和完美供给实际根据。 Abstract: 旧服务已下线,请迁移至 目录: 中文摘要 3-4 Abstract 4 绪论 7-10 一、 中俄收养制度概况 10-15 (一) 收养的涵义 10-11 (二) 中国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 11-12 (三) 俄罗斯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 12-14 小结 14-15 二、 收养关系成立要件的比较 15-22 (一)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15-19 1. 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5-16 2.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6-18 3. 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8-19 4. 各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19 (二) 收养关系成立的程序 19-21 1. 申请收养的机关 19-20 2. 成立收养的程序 20-21 小结 21-22 三、 收养关系法学效力的比较 22-26 (一) 收养关系的拟制效力 22-23 1. 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 22-23 2. 被收养人姓名等信息修改及保密制度 23 (二) 收养关系的解消效力 23-25 1. 完全收养模式 23-24 2. 不完全收养模式 24-25 小结 25-26 四、 收养关系解除的比较 26-31 (一)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和程序 26-27 1.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26-27 2. 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27 (二)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学后果 27-29 1. 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28 2.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28 3. 解除收养关系后对被收养人与收养人权益的保护 28-29 小结 29-31 五、 中俄收养制度的相互借鉴 31-36 (一) 中国收养制度对俄罗斯收养制度的借鉴意义 31-32 1. 放宽被收养人的范围 31 2. 收养关系成立前设立公告期 31-32 3. 解除收养关系后对收养人的经济补偿 32 (二) 俄罗斯收养制度对中国收养制度的借鉴意义 32-34 1. 放宽被收养人年龄限制 32 2. 增强收养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可操作性 32-33 3. 加强对收养人资格的审查 33 4. 严格保守收养秘密的制度 33 5. 加强收养关系成立后的监督 33-34 6. 增设不完全收养制度 34 小结 34-36 结论 36-38 参考文献 38-40 致谢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