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的税收制度包括联邦税、联邦主体税(地区税)和地方税。同时,在进出口贸易方面还推行调整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这些税收政策与开展中俄两国间的经贸活动有着重要关系。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俄罗斯 税收制度 中俄贸易 近年来,我国与俄罗斯联邦在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两国间的贸易往来愈来愈多。作为与俄罗斯接壤的内蒙古自治区,与俄罗斯的经济往来也日益频繁,了解俄罗斯税法的相关知识、特�是了解税收制度对中俄贸易的作用,关于更好地开展对俄经贸活动有重要意义。 一、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 1991年12月27日俄罗斯总统签署的《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准则法》(后几经修改和补充)是俄联邦的主要税务立法,其中规定了税制结构及其实施的一般机制;规定了税种及其计算和征收的办法;确定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从该法实施时起,加上具体税种立法的实行,俄罗斯就确立了税收制度的法学基础。 1998年7月通过了《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第一部分),并于1999年1月1日生效。从该法生效时起,《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准则法》失效(其中第18条第2款、第19、20、21条除外,它们规定了联邦税、地区税、地方税的具体税种,待《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第二部分通过后才失效)。 近年来,俄罗斯一直在进行税收改革,以进一步简化税制,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俄现行的《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第二部分)于2000年7月19日获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通过,7月26日经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批准,8月5日总统签署生效,从2001年1月1日起实行。该法规定了俄税收制度的结构及实施机制;规定了税种及其计算和征收的办法;确定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其中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多种税制的改革法规。通过改革,大幅降低了税率,并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税种,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取消了原有的12%、20%和30%三档累进税率,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等收入实行13%的单一税率,这是整个欧洲最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水平。 俄罗斯联邦所规定的税制包括联邦税、联邦主体税(地区税)和地方税。这种三级税制实际上是所有联邦制国家所特有的制度。哪些税归属哪一级,这是根据地域范围及所属地域调整税收法学关系的各级权限决定的。 联邦税是由《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及原《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准则法》直接规定的,是在俄联邦境内普遍实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联邦税的税收统归联邦预算。同样的道理,地区税是由联邦主体的立法权力机关以专门法学规定的,并在相应地区普遍实行。地方税是由地方自治代表机关以法规的形式规定的,并在其管辖地域普遍实行。这些税的税收归于哪级预算,俄语论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二、俄罗斯联邦税收种类 俄罗斯现行税制中共有联邦税16种,地区税7种,地方税5种。 (一)联邦税。增值税、消费税、个A(自然人)所得税、统一社会税、机构利润税、资本所得税、国税、关税、地下资源利用税、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税、碳氢化合物开采额外收入税、动物和水生资源使用税、林业税、水资源税、生态保护税、联邦许可证签发手续费。 (二)地区税。公司财产税、不动产税、销售税(2004年起已停征)、道路使用税、交通税、经营娱乐项目税、地区许可证照费。 (三)地方税。个人财产税、土地税、广告税、财产继承或赠与税、地方许可证照费。 三、出口贸易中的税收管理政策 俄联邦在出口贸易方面的管理方法主要包括两类,即税收调节方法和非税收调节方法。税收调节的主要方法有: (一)出口关税。1991年在向市场经济过渡初期,俄罗斯出现大量原材料低价甚至倾销价竞相出口问题后,不得不实行出口专营并上调出口税,这样,战略性原材料出口的混乱局面得到抑制。1992年11月俄开始实行新的出口关税税则,适应贸易自由化政策的要求,较大幅度地调低出口商品的税率。并且减少征税商品的种类。出口商品的税率从原来5%~70%下调到3%~25%,征税商品种类由1992年的53个大类减少到1993年的29个大类。特别是机电产品开始减征、免征基础税。1994年俄罗斯再次调低商品出口税。并决定商品出口关税将受到两种限制。其一是数量限制,只有少数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包括某些矿产原料、燃料、黑色和有色金属、化工产品、林产品、粮食、航空装备、武器和军用材料等。由于无法精确计算这些商品的国内生产费用,所以,俄征收这些商品关税是依据出口效益而定。其二是时间限制,根据俄联邦《海关税》的规定,出口关税征收到1996年1月1日为止。1998年8月俄爆发严重的金融危机后,在国家财政日益恶化的压力下,为寻求新的资金来源,弥补国家预算亏空,俄政府于1999年1月11日又做出了《对于批准从俄罗斯联邦向非独联体国家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的决定》,开始对部分主要出口创汇产品征收临时出口关税,需缴纳出口税的商品清单包括: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有色金属、木材、皮革料、大豆、油菜籽、葵花籽、某些食品等。 (二)增值税。根据出口地域的不同,俄罗斯实行两种增值税征收办法。对向非独联体国家出口的商品免征增值税。1996年这一优惠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凡与向非独联体国家出口商品相关的运输、装卸和换装等服务业务也免缴增值税。对向独联体国家出口的商品则按全额税率(10%)征收增值税。一般商品税率为20%,部5kt~-品和儿童用品税率为10%。增值税先由买方支付,再由出口商负责上缴国家财政。 1996年底――1997年上半年,国家加强了对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出口商品的监督管理,规定出口商必须向税务监察部门提供由海关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货物确系运往非独联体国家。 (三)消费税。根据贸易方式、商品品种和出口地区的不同,对消费税应税商品规定:通过易货合同的出口,需缴纳消费税;向非独联体国家的出口(石油和天然气除外),免征消费税;向未加入独联体的原苏联加盟共和国(主要指波罗的海三国)的出口,如以非自由兑换货币结算,免征消费税;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均需缴纳消费税(石油、天然气的出口消费税率由俄联邦政府的专项决议加以确定。根据不同产地的矿业地质条件和经济地理条件,国家对不同的石油开采公司规定了不同的消费税率)。 四、进口贸易中的税收政策 俄联邦在进口贸易方面的管理方法同样包括两类,即税收调节方法和非税收调节方法。税收调节方法主要有: (一)进口关税。1992年初,俄罗斯对一些进口商品规定了很高的税率,但由于国内经济状况恶化,不得不下调一些商品的关税。同时,对不同类型国家规范了实行区别待遇的关税。同俄有最
惠国待遇关系的国家实行基础税率(15%~50%);同俄没有最惠国待遇关系的国家实行普通税率(30%~100%);同俄有贸易协议的-发展中国家实行优惠税率(7.5%~ 25%)。中国属于这一类国家。俄从1993年H月1日开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其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从1993年8月1日起,俄实施新的海关税法,新税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俄罗斯海关制度已开始同国际通行的措施接轨。1994年3月15日起,俄大幅度提高进口商品的税率,这次调高税率是为了保护本国同类商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免遭外国商品的冲击,具有很强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为本国经济的发展,从1996年5月起,俄又提高了平均进口关税的税率,由原来的12.5%~14%提高到14%~15.5%。同时,还采取了一些非关税调节的行政手段,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管理,如严格进口安全检验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进口商品必须使用俄文标签等。 2000年4月1日起,俄开始实行新的进口关税税率表(正式名称为《俄罗斯联邦海关税则》)。对80种商品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上调的30种,下调的45种,另外5种商品在从价税不变的情况下规定了从量税,根据2000年11月27日第886号俄罗斯政府决定,对上述新税率表进行部分修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3500项商品实行新进口税率。当前俄进口税率除零税率外,分为5%、10%、15%和2峭4档。对汽车、白糖、酒精、酒类制品、烟草制品等敏感商品仍实行25%和30%的进口税率。 (二)增值税。自1993年2月1日起,俄开始对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针对不同的进口国别,俄实行以下两种增值税征收办法:对独联体国家的商品免征增值税;对非独联体国家的商品计征增值税。目前俄实行两种增值税率:粮食、基本食品、原糖、野生果实、浆果、核桃、用于科技目的或生产饲料或制作药品的鱼粉、鱼和海产品、儿童用品等进口商品的增值税率是10%;其他商品的增值税率是20%。 根据有关法学,进口商须两次支付增值税:首先是在办理商品进关手续时,要按商品的海关申报价值、进口关税和消费税的合计金额计征增值税;在俄联邦境内加工和销售进口商品过程中的新增价值部分也要缴纳增值税, (三)消费税。俄对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始自1993年2月1日。目前仅对酒类、香烟、汽油、首饰和小轿车等5大类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无论自独联体国家还是自非独联体国家进口上述商品时,均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率与关税税率一样,可以按从价(按商品海关申报价值的一定百分比)、从量(每一计量单位商品应缴纳多少欧洲货币单位)或复合(将这两种措施结合起来)的办法征收。 与增值税不同,进口商只需一次支付消费税,即在办理商品过关手续时支付。在此之后,缴纳过消费税的商品在俄境内销售时,无需再次缴纳消费税。 五、税收政策与中俄贸易 从我国对俄罗斯边境贸易的数据统计中我们可以得知,俄方一直都设置高关税壁垒,对进口的商品普遍征收高关税,尤其是对从我国进口的大宗商品,如纺织品、鞋、皮革等。俄罗斯的关税有从量税、从价税和混合税三种形式,但俄罗斯海关在征收时往往并不按规定,而是按高的征收方式计征。如对皮革的进口,如果按规定应按价格20%的比率征收从价税,但却经常按照从量税征收,中方公司纳税的金额大大提高,相当于从价税的200%。另外,俄罗斯对某些大量出口我国的商品开始恢复了出口税,如木材;有些商品则准备恢复,如石油。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俄罗斯联邦税收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着严重不规范问题。 目前,俄罗斯正在积极申请加入WTO,俄语论文网站,这为中俄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为适应加入WTO的要求,俄罗斯相继对现行政策法规和税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开始着手采取贸易便利化方法。如简化海关手续,降低关税并规定通关手续费每次最多不超过500欧元。平均关税已由原来的25%降到20%,并将最终降为5%。这些方法势必会解决中俄贸易中现存的通关效率低、关税壁垒等问题,促进中俄贸易的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