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银行业发展与监管呈现出六大特点,显示了俄银行危机后银行体系兼顾绩效和稳健的发展路径,也反映出其在战略思想上的一些重要转变。中俄两国同属经济转轨国家,银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俄罗斯的经验关于我国银行业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制度改革深化,隐性存款制度安排的弊端日渐显现出来。俄已率先于2003年通过立法确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从近几年运行状况来看,该制度不但成功维护了金融稳定,促进了经济金融健康运行,而且也避免了“道德风险”。这有力地证明转轨国家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实现从“隐性保险”到“显性保险”的成功转变。 目前,我国正处在从“隐性保险”到“显性保险”的过渡阶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需要尽快解决更多制度设计上的问题:一是要从法学上明确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机构行政执法权,并厘清存款保险机构、央行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关系,为存款保险制度提供明确的法学框架;二是科学设置存款保险机构,明确其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三是确定合理的保险金额,可综合考虑居民储蓄存款分布状况、人均GDP、通货膨胀等因素,确定最高赔付金额;四是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可实行与风险挂钩的差别费率,根据存款保险基金可能损失的数量、投保金融机构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投保金融机构监管评级和资本充足率等风险状况,确定存款保险费率;五是确立强制保险的准则,即关于所有在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 农业银行“面向三农”要有制度性安排。近年来,我国农业银行的城市业务取得了长足进展,而农业信贷发展却相对较慢,且在农业信贷市场中的地位有所下降。这种状况首先与农业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本质性质有关,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指导下,减少高风险、低收益的农业信贷就成为了农业银行自然的选择。另外,农业银行由上至下的严格信贷管理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信贷机构对农业信贷的发放。因此,加快农业银行改革、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已是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特别是作为“具有天然农业属性”的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如何在未来发展中更好地完成支农任务成为一个焦点问题。 在俄银行业改革中,农业银行的组建以及该银行为俄农业生产提供的巨大信贷支持,取得了促进农业振兴的效果,给人们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俄农业银行制度设计的优势在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和市场化运营的有机融合:俄农业银行的农业信贷得到政府的利息补贴,同时政府对农业信贷在该银行信贷中所占的比例进行硬性的规定,但对具体信贷对象不予干涉。这就使该行可以在政府支持下,既保证农业贷款的数量,又按市场化准则对贷款进行科学管理。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宏观上,我们应借鉴俄政府支持和调控农业银行运营的成功经验,加大政策扶持,应在制度上对农业银行涉农业务给予支持,如给予贴息政策和税收方面的优惠,降低其涉农信贷成本。 中观上,应进一步强化中国农业银行“扎根农业”的经营理念和制度基础,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方针,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城乡业务的双重优势,将单一的商业经营目标转向为“面向三农”和“商业运作”的双重目标,使农村网点比较独立地执行“三农”信贷业务。具体可按照“城条农块、一母多子”方式对农业银行进行组织架构再造,即:按照流程银行条线管理方式,以管理垂直化和事业部制为基本模式,实现现有城市业务从部门银行向现代流程银行的转变,扩大城市业务竞争力;在建立涉农业务垂直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以县域为基础,适度扩大县支行经营自主权,以县域为平台,推进县支行及县以下组织机构改造,从而提高农村金融业务的服务效率;以农业银行为母企业,创新农村地区机构发展模式,结合区域经济特征,通过自建网点,参、控股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企业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的延伸,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业务的辐射力。 微观上,应有针对性地推进农业银行企业治理改革:首先,专门建立包括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专家在内的咨询委员会;第二,在引进具有农村金融和农业经济背景的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吸收农村金融和农业经济专家担任非执行董事;第三,在董事会下组建农村金融发展专职委员会;第四,选拔、引进境内外具有农村金融经营管理经验的高端人才加入高级管理层队伍。 转变银行竞争方式。商业银行的天然逐利性使该领域的竞争很容易陷入同质化误区。首先,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货币是缺乏异同性的。其次,商业银行经营中基本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也往往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因此,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在市场定位、经营方式、经营理念等方面突出异同,就必然会陷入同质竞争的怪圈,甚至可能因过度竞争而作用经营业绩。如果激烈的竞争作用到商业银行的利润,那么也就导致银行特许经营价值的下降,接下来的逻辑后果就是银行将更加倾向于从事高风险的业务,这样也会作用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所以,无论从绩效还是从稳定性的角度考虑,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异同化竞争都是银行监管部门的理性抉择。 近年来,在监管部门推动下,俄银行业逐渐体现出竞争异同化倾向,而且这种异同化竞争在提高商业银行业绩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无疑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该明确市场定位和异同化经营理念,发挥比较优势,实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功能升级。一是要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适应客户的个性化需要;二是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确立比较优势;三是要提高营销水平,培育稳定的客户群;四是要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服务功能的升级和成本的降低。而监管部门也应该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引导异同化竞争的形成。 同时,俄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偏证券化也是异同化竞争的结果。借鉴其经验,促进我国银行业资产结构向证券化方向转变,将有助于改变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路径,实现商业银行资产多样化和竞争异同化的双赢。首先,在制度安排上,应继续大力推进公司债市场发展,进一步减少在发行制度上的束缚,在条件成熟时,将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试点工作,逐渐推广到其他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中去。第二,继续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股票总市值已超GDP总量的今天,应结合正在进行的第二轮证券化项目试点申请批复工作,继续尝试不良资产证券化,积极探究中长期贷款及住房贷款证券化,大力推进大公司和上市公司贷款证券化,这有助于疏导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改变我国公司过分偏重于间接融资的局面。第三,逐步允许银行参与公司债券市场,进行债券的承销和投资。但前提是商业银行要切实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债券定价的能力,并建立相应的专业化团队。继续鼓励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支持商业银行等市场参与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企业债券承销和投资活动,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影响,提高企业债券流动性及其市场容量。第四,稳步推进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过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参与债券市场来积累混业经营的经验,为今后提供更加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更好地安排银行业对外开放布局。在外资银行准入问题上的审慎化倾向,是近年来俄金融开放中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既表明俄银行监管部门保护和扶持本国商业银行的政策意图,也体现俄监管层对“金融主权”的强调。在转轨国家,金融体系普遍是由银行主导,但商业银行的发展又往往不成熟,难以与来自发达国家的银行进行全面和直接的竞争,因此掌控银行体系关于控制国家金融命脉至关重要,在本国银行做大做强基础上,谨慎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应是一个理性选择。 银行业对外开放是金融全球化的必然产物,引入具有强大资本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外资银行关于转轨国家的经济发展和银行业进步具有不可低估的推动影响。但机遇与风险并存,不恰当的外资银行进入可能削弱而不是促进国内银行业的竞争,从而降低国内银行部门的效率。 因此,应以外资银行进入后能否带来更加有效的竞争为标准,遵循“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方针,在承诺银行业“全面开放”的同时,优先实行“特色开放”,即有选择地引入外资银行或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尽量减少对我国银行体系冲击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对外开放的积极效应。一是应优先引入那些有利于我国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比如为“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等提供金融服务的外资银行;二是应优先引入那些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外资银行,并鼓励它们在我国农村开办分支机构,比如即将设立的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就是遵循这一准则开办的;三是应本着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准则,积极推动中小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四是应有利于提升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选择真正能够互补的、有利于发挥中资优势的外资机构,促进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深层次合作,不断提升中资银行持续发展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五是应有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国际化水平,坚持对等开放,积极推动中资银行到海外设立机构,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 (作者系中国银监会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