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私有化是俄罗斯“自由改革派”上演的一台重头戏,是一场空前的“财产大分割”运动。几年间,大规模、闪电式的私有化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俄罗斯社会的面貌,瓦解了原制度的经济基础,改变了社会的阶层结构,催生了私人资本特别是大资本的形成,导致了金融寡头的出现,激化了社会矛盾,滋长了经济犯罪,最终演变成一场史无前例的社会经济“反革命运动”。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一、俄罗斯私有化的动因和特点 1991年底开始的俄罗斯私有化运动被认为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所有制革命。私有化一开始就带有很强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是继俄罗斯“政权大革命”之后的一场空前的“社会财产大分割”。 1.俄罗斯私有化背景与政治动因。 俄罗斯私有化的倡导者认为,“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俄罗斯只有踏上私有化的征程,才能最终融于世界文明之林。盖达尔和丘拜斯认定,私有化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加速进行。应当把所有权从国家和官僚手中夺过来。“无论把财产分给谁,哪怕是分给强盗,只要把财产从国家手里夺过来就好。如果强盗变成自己资本的有效主人,他就不会再做强盗了……” 俄罗斯改革派曾热切期望,冷战结束后西方会给俄罗斯大量的经济援助。他们在设计经济改革方案时,对西方的援助和贷款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一些西方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纷纷将私有化和经济自由化程度作为提供贷款的先决条件,要求俄罗斯政府进行私有化改革。 2.俄罗斯私有化的特点。 (1)私有化更多的出自政治动因,而非经济上的考虑。私有化成为新政权摧毁原制度经济基础的工具,必须抓住政治机会,迅速将国有财产分配下去。丘拜斯在电视节目中宣称:“私有化的目的,就是在俄罗斯建成资本主义。” (2)私有化法学准备严重不足。俄罗斯私有化遵循的是一些空泛的理念或概念,依靠的是“总统令”和纲要,而不是靠法学进行。这样可以绕开议会中某些人的抵制。私有化运动实际上加快了旧官僚和新权贵将手中“瓜分的社会财产”合法化的进程。 (3)追求速度和规模,大规模、突击式、闪电式地推进私有化。西方资本主义走过了几百年时间,而俄罗斯改革派期望短时间培育出千百万私有者。英国一个大型公司的私有化平均需要六年时间,而俄罗斯期望在一两年的时间完成15000家国有公司的私有化。 (4)与其他国家不同,俄罗斯被私有化的是国有资产中的较好的甚至是最好的部分。在俄罗斯大型国有公司私有化过程中,一些潜力雄厚的资源、原料型公司首先被私有化,如石油开采、冶炼,有色金属和航空公司等。 (5)权钱交易普遍,私有化的社会后果十分严重。 二、俄罗斯私有化的目标和实际结果 按照《俄罗斯私有化纲要》的规定,私有化要实现以下七个重要目标:形成一个私有者阶层;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利用私有化所得的收入建立社会保障资金体系;促进国家财政状况的好转;提高竞争力、经济非垄断化;吸引国外投资;为私有化创造条件、建立良好的组织体系。 然而几年过后,俄罗斯社会普遍认为私有化的实际结果与最初目标相差甚远。私有化既没有实现增收的目标,也没有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私有化实际上成为对一些国有优势公司的“大拍卖”和对国有资产的大分割。 1.私有化未能改善财政状况,却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俄罗斯社会中大多数意见认为,俄罗斯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未能改善财政状况,预算资金收入也微乎其微。统计资料表明,在1993~1996年间,俄罗斯私有化的收入只占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的0.02%~0.04%,占预算收入的0.13%~0.16%。大量材料显示,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私有化为少数人提供了绝好的敛财机会,无法统计的国有财产被变相转手或侵吞,削弱了国家的总体经济实力。 2.私有化未能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几年来的调查结果表明,俄罗斯私有化后的公司与原国有公司的经营状况相差不大,经济效益差别不甚明显。社会学调查结果显示,在经营管理、劳动态度等方面,私有化的公司与原国营公司并没有明显的异同。 3.私有化损害了俄罗斯产业部门的竞争力。 私有化过程中,由于国外产品、特别是西方舶来品的冲击,俄罗斯公司及其商品失去了自己的市场。机械产品生产连年下降,1994年下降幅度达45%,日用消费品生产下降了一半以上。20世纪90年代中期,俄罗斯80%的食品依靠进口。在反垄断方面,“反垄断”的旗号被用来当作利益均沾、你争我夺的掩护工具。由于某些反垄断方法“操之过急”,结果破坏了原有的经济联系,特别是对农工综合体、森林工业和冶金工业等部门的负面作用巨大。 4.私有化吸引外资效果微乎其微。 与匈牙利等东欧国家不同,在吸引外资方面,俄罗斯私有化的影响也不甚明显。多数外国投资集中在那些利润丰厚的原料采掘部门。几年来,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发领域的国外投资成倍增长,而机器制造业、建筑业的外资增长却大幅度回落。 5.私有化恶化了社会局势,导致社会两极分化严重。 1994年6月底,叶利钦宣布俄罗斯已有70%的工业公司实行了私有化,俄罗斯社会4000万人成为股票持有者。然而,社会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人并不认为私有化使自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真正在私有化中分得好处的只有70~90万人,最后能够分抢到最大蛋糕的只是极少数。对此,叶利钦也不得不承认,私有化过程中出现了一批“所有者”,却未造就“管理者”。私有化的社会政治目的是剥夺官僚机构手中的“国家财产支配权”,造就新的所有者阶层。而私有化的结果却是,旧官僚、影子经济成分等才是真正的赢家。 6.私有化严重损害了俄罗斯国家安全。 (1)威胁经济安全。俄罗斯国家杜马稽查委员会的特别调查报告指出,私有化非但没能使转轨政府的预算增加多少,反而使国家失去了对一些大型公司、甚至工业部门的控制。俄罗斯境内外的灰色经济势力的目标从港口指向陆地,从地下指向天上。石油、有色金属等原料部门,航空和军工公司都成为各种资本势力争夺的对象。俄罗斯安全机构的报告显示,俄罗斯2/3具有丰富资源和经济潜力的地区已被各种灰色经济势力、黑手党组织所控制,对俄罗斯的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威胁国防安全。俄罗斯私有化后期提出,具有战略意义的国防工业公司一般不纳入私有化范围,重要军工公司私有化的名单由政府和议会审查决定。但俄罗斯安全情报部门的报告指出,在私有化过程中,外国商人直接或通过俄方企业购买军工公司的股票,或采取建立合资公司等形式窃取尖端技术,达到进入或控制这些公司的目的。类似的现象在航空航天、导弹制造等军工公司尤为普遍。 (3)危害社会稳定。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社会中贫富差距扩大、两极分化严重。社会最高阶层平均收入是最低阶层平均收入的14~15倍,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距扩大为27:1。社会调查结果显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俄罗斯社会的紧张程度已接近社会冲突的临界点。 7.私有化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犯罪。
近几年来,俄罗斯社会治安状况急剧恶化,经济领域犯罪猖獗。俄罗斯内务部及总检察院的报告中一致认为,私有化是犯罪形势最为严峻的领域。1997年初,俄内务部上报总统的材料中援引俄科学院略论中心的材料指出,在私有化过程中,约有55%的资本和80%的有表决权的股票落入俄境内外犯罪集团手中。 三、私有化的社会后果与政治结局 1.社会后果。 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爆发了“MMM”企业证券风波大案,所幸未出现东欧阿尔巴尼亚那样全国性“金融暴动”和骚乱。俄罗斯全境共有4000多万居民被各类基金会和证券企业所骗。法院收到这方面的投诉多得根本无法解决。 1993年俄罗斯“社会舆论”调查机构发布的一项社会调查结果表明,俄罗斯2/3居民对私有化的结果持否定态度;65.7%的国家杜马代表认为“证券私有化是一场大骗局和对百姓的愚弄”。 2.政治贻害。 俄罗斯私有化一开始就伴随着激烈的政治斗争,每项私有化纲领的出台都成为各种政治势力争论的焦点。私有化不仅引起左翼反对派的抗议,而且导致自由派内部的分裂。 俄罗斯私有化的一个严重政治后果就是造就了“财团控制经济、寡头参与政治”现象。特别是1996年寡头出资赞助叶利钦连任后,部分寡头变本加厉,要求政治回报。他们乘机控制新闻媒体,借机操纵政治,成为俄罗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怪胎”。 3.近期动向。 20世纪90年代末,俄罗斯社会反对私有化的声音越来越强烈。1999年11月,俄罗斯“罗米尔”社会舆论调查机构进行了一次社会学调查,65%的被调查者同意重新审查私有化的结果。1998年夏,俄罗斯爆发金融危机。接任政府总理的普里马科夫多次表示,如果私有化过程中存在经济犯罪,私有化造成停产、分光资源等现象,就应当审议私有化结果,甚至考虑重新国有化。普里马科夫甚至宣布,已经为那些在私有化中巧取豪夺的“寡头”们准备好了“监狱号子”。 在社会各派对私有化议论纷纷的情况下,私有化问题也成为普京执政以来政策走向的一块“试金石”。 普京一方面认为,“今天根本谈不到、也不应该谈重新分配俄罗斯财产问题。如果我们允许重新分配财产,遇到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比过去搞私有化时还大”;但他又承认:“前些年的私有化出现了种种问题,犯了一些错误”。 普京提出,如果在私有化过程中出现“违法”的事实,那么检察机关应当予以追究。 2000年以后,普京多次谈到“寡头参政、操纵舆论、瓜分财富”等情况。普京强调,国家权力不应被少数寡头收买或私有化。随后,普京巧妙利用机会和矛盾,各个击破,先后查处了传媒大亨古辛斯基、“克里姆林宫教父”别列佐夫斯基以及俄罗斯首富霍多尔科夫斯基,杀鸡儆猴、敲山震虎。 普京的经济治理和政治整顿遇到了多方的抵制和干扰,俄语论文范文,不仅遭到自由派势力的公开反对,而且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的指责。一些西方媒体指责普京是在推行“警察专制”和“破坏法制”,威胁要停止对俄投资,甚至叫嚷要将俄罗斯开除出“八国集团”。可见,未来俄罗斯围绕私有化和公司改组所展开的斗争将会持续下去,俄语论文网站,对此我们应进行密切的跟踪和关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欧亚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