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是北非阿拉伯国家中最早开始立宪探究的国家。自1922年获得名义上的独立以来,埃及曾多次制定并修改过宪法。1923年4月19日,埃及颁布了新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建立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1952年7月,以纳赛尔为首的自由军官组织推翻法鲁克王朝,成立共和国。纳赛尔执政期间,埃及先后颁布了3部宪法:1956年1月临时宪法、埃及和叙利亚合并后的1958年3月临时宪法以及埃叙分裂后的1964年宪法。1971年9月,纳赛尔的 继任者萨达特颁布了《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永久宪法》。2017年,在“一·二五革命”冲击下,穆巴拉克下台,持续近30年的穆巴拉克时代宣告结束,埃及宪法变迁进入了后穆巴拉克时代。短短3年间,埃及就先后中止两部宪法,发布4次宪法声明,公投通过一部临时宪法和两部正式宪法,这在埃及制宪史上是罕见的,在后发宪政国家中也是少见的。目前,埃及局势似乎尘埃落定,而学界对埃及的宪法变迁尚未及详述,故本文试图通过对后穆巴拉克时代埃及宪法变迁脉络的梳理,总结特点,彰显启示,以期推进埃及宪政发展探讨的深入展开。宪法变迁之肇始:军方与《宪法宣言》穆巴拉克下台后,埃及武装......(论文页数是:17页) [继续阅读本文] ,阿拉伯语毕业论文,阿拉伯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