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王岱舆:《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余振贵点校,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4—45页。(以下凡引此书,俱简称《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 [2]杨晓春:《论晚明江南穆斯林学者的文化纷争--从王岱舆〈正教真诠〉批评的〈证主默解〉说起》,《南京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3] 季芳桐:《王岱舆批评张中一说之质疑--兼论〈证主默解〉与〈克里默解〉的关系》,《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 [4]《四篇要道》,马宝光主编:《中国回族典籍丛书》(内部资料),第六册,第103页。 [5]《四篇要道》,第18页。 [6]《四篇要道》,第98页。 [7]《归真总义》,马宝光主编,《中国回族典籍丛书》(内部资料),第五册,第48—49页。 [8]《四篇要道》,第19页。 [9]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第284页。张中云“此学之正义,是学滔黑得”。(《四篇要道》,《中国回族典籍丛书》(内部资料),第六册,第37页。)“滔黑得”就是“‘Ilm al-Tawhid”音译,一般译作“讨黑得”。 [10]李兴华等著:《中国伊斯兰教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563页。 [11]王岱舆所批评的《证主默解》的思想,也常见于《归真总义》。为严格起见,本文不引用其文字。 [12] 张中:《克里默解》,《中国穆斯林》,1983年第2期。 [13]《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第258页。 [14]《四篇要道》,第96页。 [15]《克里默解》,《中国穆斯林》,1983年第2期。 [16]《四篇要道》,第50页。 [17][18] 《克里默解》,《中国穆斯林》,1983年第2期。 [19]《四篇要道》,第109页。 [20]《克里默解》,《中国穆斯林》,1983年第2期。 [21]《四篇要道》,第26页。 [22]《克里默解》,《中国穆斯林》,1983年第2期。 [23]《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第19页。 [24]《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第42页。 [25] 李振中等:《阿拉伯哲学史》,北京: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5年,第166页。 [26]金宜久,《伊斯兰教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39页。(以下凡引此书,俱简称金宜久,《伊斯兰教史》)。 [27][埃]艾哈迈德·爱敏著,史希同等译:《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八册),《正午时期》(四),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58—159页。(以下凡引此书,俱简称《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八册),《正午时期》(四))。 [28]《归真总义》云“满素尔尊者(哈拉智)一日突云:我是真主。此经书有禁,教法不容者,是以为国人所害。然而千载之下,皆识其为得道真人,此其所谓承领真主断法,而不为法缚者欤。”《归真总义》,第63页。张中师徒对哈拉智是完全认同的。 [29]金宜久,《伊斯兰教史》,第339页。 [30][31][印度]伊玛目·冉巴尼,马廷义译,哈三·马鸿章、马永正校译,香港:天马出版有限企业《麦克图巴特·书信集》,10—11页,18页。 [32][印度]伊麻目·然巴尼,周进福译,《书信集》,香港:蓝月出版社,第51—53页。 [33]许淑杰,《明清汉文伊斯兰译著运动再考察》,《世界宗教探讨》,2017年第2期。 [34] 白寿彝:《回族人物志》(清代)附卷之八,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43页。 [35][清]赵灿,《经学系传谱》,杨永昌,马继祖标注,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1页。 [36]马多勇,《伊斯兰教金陵学派与中国传统文化》,《滁州学院学报》2017年5期。 [37]参米寿江《金陵学派产生的背景、思想渊源及当代意义》,《世界宗教探讨》2017年4期。
责任编辑:王海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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