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不同国家推进民主政治的路径各有特色。中国共产党和越南共产党都在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探究从根本上解决“如何制约权力”,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科学路径。1986年越南共产党六大提出“以法学治国,而不是以道理治国”,并在此后长期持续进行法制建设:1991年越共七大通过的《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提出“国家用法学来管理社会”;1992年宪法的颁布开启了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的进程;2017年越共十一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是其制度的本质,它既是国家发展的目标,又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建设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要保证民主能够在各级、各部门的实际生活中得以落实[1](P220)。在越共十一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新标准中,强调发展民主并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这与1991年纲领提出的六个特征相比,增加了两个特征:第一个特征,社会主义是一个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第二个特征,建立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民主和法治是不能分开的,孤立看待就会在理论和实践上导致偏差。越南与中国国情党情相似,政治......(论文页数是:6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语专业论文,越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