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学界关于乡约探讨的回顾在越南北部许多村社使用汉喃文字(Chu Hán N觝m)编写的古代乡约里,几乎皆有或长或短的序言,并提出村社自治的理念:“盖闻:乡党是一个小朝廷。乡党有乡规,亦象朝廷有法学。如果不清楚严明,人们怎么能肯从呢?”1根据儒家观念,国家是由各个乡党组成的。从乡社至国家,化民成俗是王者最先的事务。2村社与国家是关系密切不可分离的整体,国家用法学来控制并稳定社会;村社有乡规(风俗习惯,俗礼,民约)公议文本化为乡约以维护村社安宁。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起,越南学界对于本国乡约文本及其学术和实践的意义,已经受到了历史学、民族学、文化学、法学学、宗教学等各个领域的探讨者之关注,呈现出多种的探讨模式,试择要论述如下。第一,乡约文本的探讨与整理。一方面,一些学者从文本学的角度来介绍乡约的内容。阮氏凤女士介绍了俗例书库现存的645部乡约,文本记载包括了义安以北的北部18个省市直辖的74个县、府、州之俗例、券约。她尤其关注乡约的文本形式,包括纸量、尺度、结构、年代等及其内容。3陈秋红女士根据《越南汉喃遗产·书目提要》和《汉喃铭文拓本名目》两本......(论文页数是:13页) ,越语论文,越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