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赋税政策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社会利益分配和农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同为发展中国家和世贸组织成员的中国和越南一样,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农地资源人均占有量少。两国的农地赋税政策有着相似的演变轨迹,又有着各自的成长特点,越南早于中国实施了全国性农地税收变革,采用了更为开放的农地赋税政策,其经验为中国推动农业与农村发展提供了良好借鉴。一、中越农地赋税相关政策的比较在越南,作用农户农业生产的土地税收主要有农业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超限土地额外税。越南的农业土地使用税与我国的农业税类似,而土地使用权转让税的部分功能与我国的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接近。越南根据作物类型和特定地区对农用地使用权实施限额分配,因此产生了超限土地额外税,我国法学对农地承包经营权分配面积和使用面积未规定上下限,没有此类税种。(一)中国农业税与越南农业土地使用税的比较我国农业税制实际包括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是以1958年通过的《农业税条例》为基础的。2002年开始,全国大多数地方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消“三提”(村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和“五统”(乡村两级九年制义......(论文页数是:4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语论文网站,越南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