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以下简称《渔业协定》)于2000年12月25日在北京签署,2004年6月30日正式生效,这是我国第一次签署海上划界协定,同时也是第一次在海域划界后就渔业问题签署渔业合作协定。《渔业协定》实施5年来,农业部南海区各级渔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联合公安边防海警,在农业部、外交部、公安部、总参谋部的正确领导下,开创性的创立了"北部湾海上联合监管机制",为我国沿海地区渔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思路。为此,本刊记者近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对正在参加《渔业协定》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的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局长吴壮进行了专访。
【关键词】:
《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是我国与周边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划界渔业协定,将渔业管理与两国海洋边界管理交织在一起。《渔业协定》的顺利实施不仅关系到中越两党两国关系,更关系到北部湾渔民生产生活出路和沿湾渔区的社会稳定。未雨绸缪中国水产:《渔业协定》是我国第一个海上 ,越语专业论文,越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