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中,逐渐确立了多重分级判案的证据规则,虽然时有漠视当事国的初始性权利证据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证据没有证明价值。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证据、条约证据和有效管辖证据。菲律宾、越南等国以模糊不清的历史证据、实际控制等主张作为其声索主权的依据,从国际法院司法判例的角度略论,不仅有违时际法理论,也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为了在今后双边政治谈判中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或应对司法诉讼,我国应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判案法理及相关证据规则,充分重视相关条约对证明拥有南沙群岛主权所具有的决定性影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行为,并对他国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必要的反制方法。
【作者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 一、引言近年来,南海问题急剧升温,其中南沙群岛的主权归属和划界争端尤为突出。如2017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将中菲南海争议提交给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仲裁法庭,要求进行强制仲裁。甚至,越南拟将我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以“主权”纳入其宪法,更是引起了 ,越语专业论文,越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