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几年间,越南不论是在中央还是在地方管理上,或者是相关工作的参与者,都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缺少深入的认识。过去的保护项目都只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修复、记录,而这两方面只是整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计划的一部分而已。另外,由于欠缺辨识纷繁复杂的文化遗产元素的能力、资金以及人力资源,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或项目只得到分散、低效的实施,未形成不同学科间的配合、协作。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些项目的开展缺乏社会的参与、合作。这导致保护项目几乎不能起到应有的影响,而且效果不持久。时至今日,伴随着《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议》的出台,以及《建立大师系统指导方针》的颁布,越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为止,近百家政府或非政府机构及组织都参与到了保护活动之中)。在2001年,越南颁布了对于文化遗产的法学条文,并成为《2003联合国公约》最早的成员国之一。自彼时起,整个越南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越南的一个对于保护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计划自1997年起开始实施。该项目得到政府约9 20......(论文页数是:4页) ,越语论文题目,越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