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是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多民族国家,从19世纪末开始,其相继受到法国、日本的统治,法学制度也相继发生变迁。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诞生。1976年,越南全国统一,建立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①并确立了人民议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总体而言,越南司法制度是借鉴前苏联模式建立的,其现有的司法体制包括审判体制和检察体制。②审判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和法学规定的其它法院,其中,人民法院包括县、省和最高人民法院三级,实行二级审判制,独立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有权监督地方人民法院和军事法庭的审判工作;检察机关则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军事检察院,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平行,也包括县、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级,对内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宪法规定行使公诉权和监督权。总体而言,越南检察制度既有与我国相似之处,也有与其政治体制、文化历史背景相关的显著特点。一、越南检察制度的形成、发展与改革(一)越南检察制度历史沿革及发展检察制度作为国家基本法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各国因其社会、政治......(论文页数是:8页) ,越语专业论文,越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