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土地立法概述越南,全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位于亚洲的东南部,太平洋西岸的南端。从地图上看,它的领土自北向南呈狭长状,两头宽中间窄。越南全国拥有土地面积为32.96平方公里,在世界排第58位,人均土地面积不到0.6公顷,而且3/4是丘陵和山地,只有1/4是平原。越南全国的耕地面积为566.8万公顷,人均0.073公顷,平均一个农业劳动力0.2公顷,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属于人多地少国家。1987年颁行的《土地法》是越南当代第一部土地立法。该法首次确立了土地由全民所有,政府实施统一管理,并将土地使用权授予特定所有者,政府确定管理机制、土地使用机制、使用者权利以及义务等基本的土地制度。这部土地法的颁行标志着越南土地治理改革与计划经济时期的土地政策相比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然而,实施的过程也暴露了一些基本的缺点。由于越南从1986年起实行革新开放,刚刚实行革新开放的越南还无法摆脱计划经济的作用,因此1987年的土地法实际上反映了集中的官僚式的管理机制,基本上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土地关系已经向市场机制转化,但法学框架却还局限于老的机制。而且该法的条款也太过一般化,无......(论文页数是:8页) ,越语毕业论文,越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