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末,因越南当局的排华政策等历史原因形成一个特殊群体,即越南归难侨,在云南和广西两省区较为集中居住。我国政府从起初就对这一群体实行了人道主义收留并帮助他们修建了房屋、水渠等生活设施,为他们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他们依旧处于拥有越南国籍却久居我国的尴尬状态。虽然部分已经取得了我国公民身份,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他们在社会、生产、生活方面国民主体地位的缺失,形成了这一“边缘化特殊族群”。一、相关探讨近况我国对归难侨发展问题历来都很重视,通过华侨农(林)场建设等多种形式对大批归难侨进行了安置,并采取就业、培训、社保、扶贫等多种举措,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归难侨的民生和发展问题。归难侨的发展问题引起了国内学界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对归难侨的探讨及关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从人类学或认同理论来略论归难侨农场的体制改革问题,梁姣与蒋婉认为传统难侨农场管理体制已经束缚了难侨农场的良性发展,严重阻碍了华侨农场在对外交往中的桥梁纽带影响,必须改革其体制[1,2];第二,从历史学和法学学的角度略论国家立法、侨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关系问题,暨南大学东南......(论文页数是:6页) ,越语论文网站,越南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