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作是当今世界经济合作的重点领域,能源安全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要议题,我国与许多国家都建立能源合作关系,近邻泰国便是其中之一,中泰两国能源合作已在现实和制度层面上展开,两国现有的能源合作法学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制度上的欠缺对现实合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如何合理建立和完善两国能源合作法学机制成为两国能源合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中泰能源合作的实践基础 (一)中泰能源长期合作 中泰交往有数百年的历史,两国人民血缘相通,友谊深厚,堪称泰中一家亲。自古以来两国人民一直保持友好、畅通的交易状态。建交以来,中泰关系稳步顺利发展,和睦相处,交往频繁,合作成果丰硕显著。在全球化背景下,2017年4月17日两国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中泰战略性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17-2017年)》,进一步推动和增强泰中战略关系,保持和扩大中泰互利共赢合作。中国是泰国贸易出口最大市场和进口第二大国,双边贸易总额从建交之初的2462万美元,增达2017年的638,6亿美元,创双边贸易总额新高。(1)其中,双边能源贸易总额577.6亿泰铢(18.7亿美元,实际汇率),居泰国与东亚国家能源......(论文页数是:3页) ,泰语论文题目,泰语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