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的主要内容及特点2003年6月18日 ,中泰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 ,中泰两国将从2003年10月1日起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提前实现中泰之间蔬菜和水果产品进出口的零关税。中泰两国蔬菜和水果贸易共涉及188项产品 ,其中蔬菜产品为食用蔬菜、根及块茎(如萝卜、甜菜根)等108项 ;水果产品为食用水果及坚果等80项。上述两类产品在中泰贸易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根据海关统计 ,2002年我国向泰国出口的蔬菜和水果类产品分别为847万美元和1372万美元 ,分别占我国向泰国出口总额的0.29%和0.46% ;我国自泰国进口的蔬菜和水果类产品分别为1.14亿美元和7055万美元 ,分别占我国自泰国进口总额的2.04%和1.26%。我国与泰国蔬菜和水果的贸易总量并不大 ,但我方存在较大逆差。按现行规定 ,我国进口蔬菜的最惠国关税为13% ,普通关税为70 % ;进口水果的最惠国关税多为18 % ,普通关税达100% ,两类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为30%。泰国更是实行蔬菜水果......(论文页数是:3页) [继续阅读本文] ,泰语论文,泰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