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与我国云南省毗邻,人口六千多万,国土面积大约相当于云、贵两省面积之和。历史上的泰国深受我国作用,然而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以来,由于“暹罗”(泰国的旧称)司法之改良,年有进步”。泰国逐步从西方引进现代法学制度,主要是大陆法系的制度,并在法学教育和实践中融汇了罗马日耳曼法系与英美法系的风格,形成了目前的法学制度,并在实践中得到了欧美国家的承认。在其整个法治推进的过程中,可以说其法学教育功不可没。泰国的朱拉隆功大学法律系和法政大学法律院是其最重要也是最正规的典型代表,不仅为泰国本国提供了优秀的法学人才,而且为一些国际经济组织输送了许多合格的专业人才,并把向国际机构推荐和培养法学人才作为一种教育目标,因此其法律专业课程的设置就有一定的特色。泰国的法学教育采用学分制,其课程设置体系严密、科学。现就1996年法政大学法律院的课程设置同我国高校法律专业的教学计划做一对比略论。一、中泰两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比较(一)入学资格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时候,泰国法律院或法律系的修读者并不是应届高中毕业生,而是已修读完本科阶段90%学业的较为优秀的学子们,这一点是仿照美国、日本的......(论文页数是:5页) ,泰语论文题目,泰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