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等在《会计学导论》一书中对会计确认所下的定义是:“所谓会计确认,是指通过一定的标准,辨认应予输入会计信息系统的经济数据,确定这些数据应加以记录的会计对象的要素,进一步还要确定已记录和加工的信息是否全部列入会计报表和如何列入会计报表。”1由此可见,会计是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它包含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程序,会计确认是第一步,没有会计确认,就不会有会计计量和报告,会计也就不能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一、中国会计确认的变革(一)由纯“制度”到“原则”转变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会计制度不统一,会计确认基础不尽相同,有的公司采用应计基础,有的采用现金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并于1950年颁布了高度统一的《中央重工业部所属公司及经济机构统一会计制度》,制度总则的第八条规定:“一切会计事项之处理原则,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从1949年至1992年,会计确认基础以制度的形式由国家统一规定,具有明显的统一性和强制性特点。1993年,我国执行“两则两制”,其中,《公司会计原则》(1992)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论文页数是:3页) ,泰语论文,泰语论文范文 |